近日,在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系列标准发布”活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完善“促进城市绿色发展”、“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建设和谐宜居城市”3个方面,包括《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10项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
该负责人强调,标准助推绿色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系列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城市、促进城市绿色发展为目标,从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环境质量不高、承载压力加大、安全水平不足、公共服务短缺等实际问题入手,既是遵循新发展理念、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需求,也是落实标准化战略、构建国际化的新型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大势所趋。该负责人透露,未来,为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加快国际化的新型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标准的水平,以高标准支撑和引导我国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城市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千年大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规律的理念融入到推动城市绿色发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把城市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体。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为解决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最关心的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制订《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拟于2019年上半年正式发布。
海绵城市是将绿色发展要求和生态文明理念落实到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方式,《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将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整体成效的评价工作,推动“灰绿结合”、“蓝绿融合”等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的落地实施。
该标准确立的评价原则是“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彻底转变传统“末端治理”、以“排”为主的治水思路,突出城市的整体性,综合考虑城市各系统的有机关联,促进规划、给排水、园林、道路、水利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协调配合,以评促建,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
在评价对象上,对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格局管控等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进行评价,保障整体建设成效。
在评价方法上,采取过程资料查阅、实测与模型评估、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阶段的基础资料入手进行评价,不过多增加评价成本和地方工作负担。
在技术方法上,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强调管网系统补短板、供水和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同时发挥绿色设施在削峰、滞峰、错峰、污染控制和水质净化等方面的耦合作用,实现流域层面“厂—网—水体”一体的系统治理。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是我国首部绿色建筑方面的国家标准,从2006年发布至今(2014年进行过修订),规范和引导我国绿色建筑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个别城市到全国范围,从单体到城区、到城市的规模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理念、认识和需求逐步提高,《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遇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最核心的问题是:该标准以工程为主线来评估建筑的绿色程度,未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绿色建筑在健康、舒适、提高品质等方面的优势。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开展该标准的修订,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拟于2019年初正式发布。
在该标准修订工作中,确立了“以人为本、强调性能、提高质量” 的绿色建筑发展新模式。在指标体系上,从“四节一环保”扩充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个方面;在“以人为本”上,提高和新增了全装修、室内空气质量、水质、健身设施、垃圾、全龄友好等要求。为保证绿色建筑的性能和质量,明确了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健康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同时,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将与国际主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标准接轨,完善分级模式,由3个评价等级变为4个评价等级,增加1个“基本级”。满足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即为“基本级”,以利于兼顾我国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推广普及绿色建筑。
● 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发布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2016这3项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有力地促进了各地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这3项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明确以建筑为主体,以建筑设计为龙头,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各专业的装配式建筑新理念;规定了模数化、标准化、通用化的设计要求,强调了全产业链的协同设计;体现新型建造方式,突出了建筑结构、设备管线、围护系统、全装修4大系统的集成。同时,还为各地的技术创新留有余地。
在3项标准编制过程中,组织了全国装配式建筑行业知名企业和研究单位,以及当时已制订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200多位专家参与。因此,3项标准很接地气,标准实施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