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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城市“犬患”还需形成文明共识
2018-12-14 21:39:1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许茹 汪磊 周闻韬

不按相关规定使用犬绳、犬只伤人等养犬引发的矛盾近年来屡见不鲜。成都、贵阳、重庆等地出台的“限制令”或“规范令”普遍沦为“一纸空文”。治理城市“犬患”,仍需制定规范大多数、管住极少数的细化规则,更需形成文明共识。

养犬引发的矛盾不再是“新闻”

如今,在成都、贵阳、重庆等地,由不文明养犬引发的“犬患”已不再是“新闻”。今年8月,成都一只未使用犬绳牵引的德国牧羊犬在小区内将一男孩扑倒并咬伤,致男孩Ⅲ级犬伤。根据相关规定,犬只主人在未来5年内不得申办养犬登记。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共发生犬只伤人案件约8000起。

登录重庆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信箱,11月的前20天内,关于不文明养犬的投诉共有10余件。投诉普遍聚焦小区、商圈等公共场所犬只散养乱象,认为管理缺失极易引发“犬伤人”事件,形成社会问题,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犬只管理。

重庆南岸区某小区的一名住户表示,自己所在小区近期犬只咬伤小孩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剧了邻居间养犬户和非养犬户的矛盾。“尽管物业管理部门张贴了文明养犬的倡议信,但收效甚微,养犬户出门遛犬照样不拴绳索。”他说,今年10月31日晚,小区内一名小女孩在儿童娱乐滑梯旁玩耍时,就曾被其他业主饲养的犬只咬伤。

“小区绿化带、过道经常能看见犬便,不小心踩到很影响心情;遛犬不拴绳,犬只扑人、吠人、扰人情况时有发生;此外,由车子碾到犬只、犬只电梯惊人等引发的口角、矛盾逐年增多。”贵阳天誉城居委会主任李淮这样总结不文明养犬所带来的管理困扰。

“限制令”为何禁不住“犬患”

11月16日,成都启动限养区范围内禁养犬只的收容处置工作,这是2010年《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后,对禁养犬只“动真格”的处理。虽然成都、贵阳、重庆已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多年,但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落地难等诸多难题,使得管理办法管不住“犬患”。

《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至今已施行13年,其中明确提出“携犬出户采取拴犬绳等防伤人的措施”、“制止犬吠干扰他人”等要求。但是,在贵阳云山小区仍能看到到处乱窜的宠物。云山居委会副主任胡昆说,现在小区有住户5742户,大约1/3的住户饲养宠物。“不乏一些不文明行为。当场提醒养犬者注意,对方往往不予理睬。因为没有执法权,除了劝导,我们也别无他法。”胡昆说。

犬只管理相关规定的严格落实还需加速。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市开展了大量犬只管理日常工作,但由于现行《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没有禁养、限养犬只的具体规定,加之区县缺乏收容留检场所及配套服务机构,养犬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瓶颈,亟待制度完善和有力执行。

在成都,虽然目前已启动禁养犬只收容处置工作,但犬只收容等配套设施无法满足现阶段犬只管理的新要求。

“文明养犬”尚需养犬人的文明共识

管理部门、基层工作人员以及群众普遍认为,治理城市“犬患”一方面需制定可落地的法律法规,防止监管变成“一纸空文”;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全社会,尤其是养犬人的文明共识,将“文明养犬”落到行动上。

多位群众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出现的不文明养犬新行为,及时调整养犬类规范,细化细则,同时督促实施,遏制恶犬伤人及不文明行为。此外,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物业应联合行动,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卫生部门和宠物医院还可以探索设立专门的宠物犬繁育基地,防止出现宠物犬泛滥或被弃养的现象。

贵阳市云山小区的老住户赵相阳说:“我不反对养犬,但要文明养,相关法律法规要细化落实,规范大多数,管住极少数。”

更重要的是,养犬人要捍卫饲养权利,就需履行不损害公众生活的义务。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收敛“任性”行为,让“文明养犬”逐步成为行动自觉和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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