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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打造阳光高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模式
2018-12-27 14:02:33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高 峰 李明琛

2018年,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时调整全县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和限额标准,采取“加强与乡镇业务联系、开展经常性专题培训、监管与服务融会贯通”等举措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做好服务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共1161项,其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999项、限额以上项目162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占全县总工程建设项目86.04%。

联系指导“点对点”。安吉县公管办相关科室分组对各乡镇分中心进行走访联系,每月指导服务联系乡镇不少于1次,深入乡镇进行服务指导,精准对接,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困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在联系乡镇工作中,对现场能够解决的问题予以当场解决,对服务过程中碰到的难点问题,现场无法解决的,将问题带回与相关科室进行会商解决。通过联系乡镇制度,安吉县首批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昌硕故里精品观光带EPC项目工程等一批县重点项目得以快速推进。

业务培训“面对面”。安吉县公管办召集各乡镇、代理机构召开全县“评定分离”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组织乡镇分中心赴外地实地考察“评定分离”实践操作,限额以下设计服务类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操作方式确定符合业主要求的中标单位。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市公管办工作人员到安吉县开展招投标知识培训,建立必须招标项目、限额以下交易项目、评标办法、投诉处理、代理机构考评、评标专家考评6大规范性文件体系,编制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等4项流程图。组织乡镇分中心赴杭州开展新形势下PPP操作指南、工程总承包EPC培训,并将培训成果运用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制度创新“实打实”。安吉县公管办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确认函》,取消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备案。制定《重大投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工作方案》,提前介入余村“两山”讲习所建设项目、安吉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清远路至丰食溪路至广苕路)等重大项目前期,为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把好质量关。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招投标过程透明度,办法施行后,监理招标项目投诉量下降85%以上。开发运用“招标快线”系统,实现限额以下项目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乡镇交易保证金网上收退全覆盖。

监管服务“背靠背”。安吉县公管办积极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联系,从项目前期立项、预算审核、项目变更等程序规避限额以下项目应招未招、拆分肢解行为。将各乡镇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年度考核,根据乡镇工作职责,不断细化考核办法,从制度建设、硬件设施、操作规范、风险防控等方面对乡镇进行考核,推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运行。实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系统风险预警,设定各种风险状态偏离程度,当存在偏离现象时向乡镇分中心发出采取措施的预警信号。累计对3家企业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对7家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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