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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数据监测之贵州实践
2018-12-29 14:03:0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曾奕辉

2017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共受理约1880起建设行业纠纷调解事件。据统计,其中60%以上属于施工合同争议事件,且绝大部分争议与工程造价及计价息息相关。在法制建设进程中,建设行业合同管理举足轻重,工程造价与计价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核心,其监管工作的加强与改善已成为当前造价行业的重点工作。

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是完善建设市场建筑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建筑业“营改增”改革、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要。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的通知》,将贵州省列为第二批数据监测试点省份。一直以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加强组织,制定任务目标,强化监督指导,截至今年8月底,贵州省造价数据监测系统共采集1569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096个,市政工程354个,园林绿化工程119个。共监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4家,监管工程造价执业人员1930人。

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是落实工程造价监管的主要路径之一,运用大数据平台和科技创新监管方式,变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事后监控为实时监控、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进行动态监管,逐步消除僵尸企业、证书资质挂靠等乱象,完善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提高各阶段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形成本地区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体系,逐步建立建设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为建筑业的宏观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持。

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为做好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度已完成的成果文件的报送工作,2018年起对已完成的成果文件采取实时报送。拟建两价(最高投标限价、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系统,并使两价备案系统与数据监测平台互通,达到“一次报送多次使用”的效果。同时,省住建厅明确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年度评优项目必须在数据监测平台上选取。

从目前数据采集情况来看,工程造价数据监测系统采集效果未达到预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政府层面来看,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重质量安全轻工期造价,有些市(州)住建系统未设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数据监测审核职能由相关科室不熟悉造价业务人员托管,在制度上缺乏刚性约束。二是从企业层面来看,尚未认识到数据监测工作是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的重要组成内容,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义务,是企业业绩认定的唯一公开平台,因目前数据监测平台尚不能为企业提供有效反哺作用,导致企业存在不报、漏报、错报等情况。三是从监测系统开发平台来看,未能构建“一键上报”原则,可能形成新的“数据孤岛”,造成数据冗余,难以实现数据有效开发和共建共享。

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

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是贯彻落实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标准定额司2018年工作要点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各地造价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法。

为做好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一是要统一思想和认识,全国造价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企业要围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将数据监测项目与企业业绩挂钩,企业在上传项目后,同时要上传有效合同和发票,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延续的业绩认定标准,且每年度自动生成统计报表,纳入企业年度信息公示内容,列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检查巡查通报制度。三是建立大数据库,共建共享共管,形成统一的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诚信库,挖掘各专业指标指数,公开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资质挂靠等不良行为,供社会各方主体查询使用,为建筑业的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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