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湖北省加快构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018-12-29 15:33:39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吴文杰 魏 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

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湖北省加快构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共建营商好环境。

照单全收、逐项落实——

弘扬重商传统

“今天,你们出考卷,我们来答题。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照单全收,找清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按照各处室职责分发落实。”在日前举办的楚商对话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座谈会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的发言引起现场一阵掌声。

当天,35家湖北省建筑行业知名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做了解读,对“三减一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在线一网通办、针对重点企业实施“保姆式服务”等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进行了介绍。

在座谈会上,楚商联合会执行会长、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宝林,楚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山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理财等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代表楚商企业家感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年来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并提出了“准入难”、“融资难”、“审批难”、“报建难”、“付款难”等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在提问答复环节,6家企业负责人针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发言并提出诉求。针对企业家的每项诉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以及湖北省城市管理局、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湖北省节能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现场“作答”并拿出举措和方案。

李昌海在会上就企业家提出的问题做了统一回应,并要求各相关处室就企业家提出的问题在会后逐项逐条回复。

“要弘扬重商传统。”李昌海说,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贡献大,2018年预计总产值达到1.5万亿元,稳住了全国第三、中部第一的地位。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形势下,湖北省建筑产业呈现逆势而上的势头。但是,企业还面临着市场、融资、转型发展等挑战。对此,他表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弘扬楚人重商的传统。

基层问政、企业问需、群众问计——

体现服务作为

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上思想更解放一些、力度更大一些、办法更多一些、实效更明显一些。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连续下发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省委、省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头践行“亲”“清”理念,多次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多次与民营企业家深入交流,释放强烈信号、提振发展信心。

“要体现服务作为。”李昌海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部门通过制定政策、落实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与其他省直部门沟通互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服务。

据介绍,为加快构建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全省行业实际情况起草了《征求意见稿》。为增强《征求意见稿》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做到问政于基层、问需于企业、问计于群众,今年7月4日至8月30日,该厅开展调研活动,并重点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管理部门与系统内企业沟通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沟通协商的主要形式、载体和运行保障机制,构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原则,行业管理部门与系统内企业交往边界的界定,如何加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好服务企业的成效考评督办,如何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等征求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点对点联系、面对面交流,积极作为、正向引导、靠前服务,把担当和作为体现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上。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做到重大经济工作会议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重大经济决策邀请民营企业家参与,让湖北民营企业有了更强的政策获得感。

13个“不准”、6个“严禁”——

健全服务机制

用“亲”和“清”为政商关系正名、定位,不仅让政商双方都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是给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沟通协商时划出了底线、拓展了空间,保证做到既“亲”又“清”且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据了解,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建立“负面清单”,以规范住建行业政商交往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13个“不准”,具体包括:不准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不准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参股或拥有企业的股份、证券;不准安排亲属到企业“吃空饷”;不准吃拿卡要或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等。

《征求意见稿》也列出了企业行为“负面清单”,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党组织教育和引导企业做到6个“严禁”,具体包括:严禁给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财物或其他好处;严禁给予以上人员企业股份或代持股份及其他资产;严禁为以上人员理财等。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执法避免简单化。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的涉企民事、商事行为,要慎重妥善处理,最大限度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建立定时沟通机制和企业诉求回复机制,解决实际问题,减少无关会议、活动、调研考察,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接下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开设局长处长“直通车”、建设诉求回复机制等,向企业宣讲政策、提供服务,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