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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去年提前超额完成棚改任务
2019-01-14 11:19:31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何国林 薛学轩 王玉华

截至去年10月底,四川省纳入2018年全国计划的25.5万套棚改项目开工25.9万套,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18年以来,四川积极落实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扎实推进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实现良好开局。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紧盯要素保障,抓好棚改项目开工。2018年,四川将棚改开工任务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目标考核、省政府对市(州)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考核,以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绩效管理考核;省、市、县层层下达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同时,积极筹措棚改资金。全年安排各级棚改补助资金118亿元;1~10月获得银行棚改贷款授信约1820亿元,发放861.74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45.91亿元。另外,将棚改计划落实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清单,排出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一批条件成熟的2018年项目在2017年第四季度就落实资金并顺利开工,确保提前完成开工任务。截至2018年10月底,四川纳入去年全国计划的25.5万套棚改项目开工25.9万套,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调整优化安置方式,满足棚改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2018年以来,由于房价上涨,货币化安置提高了政府安置成本,但货币化安置已被棚改居民接受并普遍选择。四川不简单搞“一刀切”,及时调整优化安置方式,积极探索推进“限房价、竞地价”的安置还房模式。一方面,将货币化安置补偿资金直接转为安置还房建设投资,防止货币化安置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影响房价;另一方面,多方式保障棚改居民选房。如成都规定每个商品房项目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一定比例在商品房限价的前提下供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同时,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减少政府资金压力。如内江根据未来3年棚改计划,在年度供地计划中分批提供总计约500亩土地定向用于建设向棚改居民限价销售的商品房,将棚改安置房最高销售单价作为土地拍卖前置条件,安置房价格低于周边其它商品房价格20%~30%。

一些地方还积极搭建群众选房服务平台。如自贡组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中心”,搭建“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开通公众号APP。通过整合“政府服务、房产市场、金融服务”“三个资源”,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在全市区范围内实行“政策集中发布、项目集中入库、征收集中签约、信息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监管、居民集中选房”“六个集中”,实现“政策法规一站公示、居民一站购房、房产交易一站服务、房产信息一站查询、惠民政策一站兑现”“五个一站”服务。

创新政企合作模式,强力推进大企业棚改。四川工矿企业职工住房条件普遍较差,且企业无力进行棚改。如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央企、国企与攀枝花城市共生共长,由于历史原因,有3万余户职工住房条件较差,许多还住着上世纪六七年代的自建房,甚至砖瓦房、土坯房,仅凭企业之力短期内无法改善其居住条件。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主动担当,将企业棚改纳入全市“一盘棋”,采取“市级统筹、属地政府为主体与大企业共同实施”的原则推进。市级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和资金,县区负责棚改房屋征收安置,大企业配合属地政府实施棚改。

棚改腾空土地交市政府统一规划,原则上小块腾空土地用于建设公园、绿地和停车场。棚改贷款资金由全市统一筹措,筹措的资金由市区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和偿还。市级还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多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改。2018年,攀枝花全市2.46万户棚改项目中攀钢等大企业占1.8万户。

加强全链条管理,强化贷款还本付息风险控制。由于棚改工作各环节参与的单位多,且还款期限长,为确保项目专项贷款按时足额偿还,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四川加强棚改贷款资金全链条管理,建立统计报告制度。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全省棚改融资授信4020.03亿元,棚改整理可出让土地15.22万亩,预计收益3396.16亿元,总体风险可控。

四川各市(县)还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还款机制。如成都建立“三锁”棚改债务偿还机制,锁定棚改项目腾空土地,土地收益优先用于偿还棚改贷款;若不足以偿还,锁定非棚改项目土地,提取部分土地收益用于偿还贷款;若仍不足以覆盖,锁定市财政解决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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