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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蓝光·御府花都(一期):党建引领 三方共建“幸福小区”
2019-01-24 14:13:2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许建华 黄 栎 张红喜

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首要是让人民更有幸福感。“幸福小区”的构建,不仅在于实现社区居民个体在物质和精神上获得满足的幸福感,更在于社区居民们多主体在参与“幸福小区”构建的互动过程中所获得的幸福感。着手建立幸福社区,需从三个维度予以评判:一是党群组织的建设,二是居民的主观幸福度,三是社区建设的福利度。总而言之,“幸福小区”的构建本质上就是以社区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多元参与和分类创建为路径,以社区居民认同满意为标准,构建一种和谐社会关系的过程。

为加强小区治理,成都蓝光·御府花都(一期)创造性地建立了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交叉任职的新模式,以“民意快递中心”为抓手,形成定期碰头、重大事项协调、突发事件通报等协商合作机制,构建了区域化党建引领、三方管理的格局。

“三联三共”工作法

“三联”是指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三共”是指形成共存、共管、共享的社区治理局面。

组织联建,机构共存。党支部成员的多元化,文体骨干、退休老干部、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工作人员、转业军人等纷纷加入小区党支部筹建队伍,为社区文体总会党支部作为“孵化器”打下坚实基础。构建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者交叉任职的模式,通过选好配强班子成员,以党建为引领,共同推进共建共治和业主自治。

事务联议,工作共管。通过“民意快递中心”,构建在党组织引领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各司其职、共商共议的自治架构,形成“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确立定期碰头、重大事项协调、突发事件通报等协商合作制度,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保障信息联通、环境联创、事务联议。小区治理从原来的“独唱”逐渐转变为“领唱”以及“大合唱”。

阵地联用,资源共享。一是调动社区居民和组织的积极性,开展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二是调动小区周边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开展联谊活动;三是结合小区“在册党员少,流动党员多,双报到党员多”特点,完善“党员屋”功能,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与“双报到党员服务站”,以“党员志愿者流动微课堂”为平台,借力开展双帮助服务。通过调动多方力量,形成共建美好院区的浓厚氛围。

“三+二”工作模式

“三+二”工作模式是成都蓝光·御府花都(一期)所在的永安社区在“三联三共”工作法基础上,升华提出的一种社区基层治理工作新模式,重在强化居民参与,培育居民自治能力。

“三”指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

“二”指小区委员会、小区议事会。

“三联三共”工作法是党建引领,让业主委员会能正确发挥作用,加入小区委员会、小区议事会是为了弥补业委会在法律框架内不能处理的事情,让更多的业主、居民参与到小区建设中来。

各组织分别代表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需求,通过共同协商、共同实施、共同完成、共同监督,达到共同的目标,实现共同建设幸福家园。

构建“幸福小区”初见成效

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成立小区党支部,使其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继而提升了小区党组织横向协调、纵向领导的权威性,形成了统筹党建一起抓、统筹工作一起推的社区党建新格局,构建起了无缝隙、全覆盖、整齐划一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

小区和谐稳定持续向好。通过社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艺体联盟”、“金融联盟”、“医药联盟”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共建美好社区的浓厚氛围。小区治理从原来的“独唱”逐渐转变为“领唱”以及“大合唱”。社区的各项工作也赢得了居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各方配合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成都蓝光·御府花都(一期)的“民意快递中心”设在“党员屋”,每周定期由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的工作人员值班,收集业主的建议和问题,再交由三方协同解决。此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充分体现了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架起了党群干群关系“连心桥”,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满意度大幅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得到明显增强。

构建“幸福小区”的经验启示

构建“幸福小区”,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构建“幸福小区”的根本保证。社区治理、居民自治不等于放手不管,而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制度建设、内容拓展、方式创新等方面为社区治理保驾护航,扮演好资源整合者、利益协调者、平台搭建者的角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和引领监督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社区治理、居民自治各方面和全过程。

构建“幸福小区”,必须要坚持依法自治。加强社区治理、构建“幸福小区”,关键在依法,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依照居民公约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序进行。要坚持制度先行,以制度形式把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一系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固定下来,推进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发扬并创新“三联三共”工作法和“三+二”工作模式,不断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鼓励居民在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有序地参与社区治理、构建“幸福小区”。

构建“幸福小区”,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当家作主是社区治理、构建“幸福小区”的核心和精髓。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社区治理、构建“幸福小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把居民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参与作为第一动力,多层面、多渠道、多方式收集群众意见,真听声音、听真声音,做到居民“点菜”、社区“买单”。用解决问题的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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