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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需求
2019-01-25 11:23:54来源:中国建设报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自2017年被列入全国首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以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杭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创新工作机制

强化租赁试点工作组织保障

建立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全市高度重视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市长挂帅、31个部门和10个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试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市政府统筹领导,房管局牵头抓总,各部门分工协作,区、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新设立了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创新治理方式,实现“人房”共管。创新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方式,制定出台《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将分散的出租房屋作为“虚拟旅馆”,设置集租房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旅馆总台”,规范租赁住房管理。同时,公安、房管等多部门联合发力,形成集市场租赁、治安治理、政府“一站式”服务和物业服务于一体的管理模式,落实源头管理、精准信息归集,开创了公安管“人”、房管管“房”、“人房”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成立租赁协会,促进行业自律。由政府主导成立住房租赁管理协会,加强租赁行业自律。107家企业成为首批会员单位,以协会的名义向租赁行业发出倡议,并承诺“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健康、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开拓供应渠道

满足新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杭州市加强引导,积极培育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的作用,为新市民提供更多安全舒适、长期稳定的租赁房源。确定了2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及43家非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培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市级财政在3年内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扶持优秀住房租赁企业。

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点解决新市民的租房难问题,杭州市创新思路,加大住房供应力度、开拓租赁住房供应渠道,提出“未来3年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30%”的指标,加强系统谋划、注重顶层设计,探索建立全方位的住房租赁体系,促进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多层次分类别的住房租赁市场格局。

一是推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解决来杭人才住房困难。在原有购房和租赁补贴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制度。出台《关于做好杭州市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未来4年市区人才专项租赁用房保有量5万套的目标,规定将住宅计划出让用地总量的5%作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目前,全市已落实租赁住房用地57宗,总用地面积2480亩。截至2018年11月底,已出让12宗,总面积65.84万平方米,预计可建房源约1万套。

二是积极筹建蓝领公寓,缓解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将筹建蓝领公寓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并作为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明确“未来3年全市筹建蓝领公寓4万套”的目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蓝领公寓建设、运营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包括:通过对将拆未拆工业厂房和办公楼等建筑改建、对短期不开发土地临时新建集体宿舍等形式筹集蓝领公寓;由各区组织多部门对蓝领公寓项目进行联合会审,简化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环节的程序。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开工30个蓝领公寓项目,筹集房源13853套(间),其中竣工交付6251套(间)、已入住2000户。

三是优化土地竞买规则,确保自持商品房用于住房租赁。建立“房地联动”机制,调整土地竞价规则,对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的项目由竞价转为竞自持商品房屋面积,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遏制高房价高地价。出台相关文件,从方案联审、预售许可、进度确认、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对涉及自持比例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管,确保自持商品房屋足额建设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目前,市区范围内共有75宗涉宅地块出现竞拍自持比例,合计自持面积达160万平方米。

此外,还通过存量盘活、收储利用等途径新增市场租赁住房面积209.73万平方米、房源3.12万套;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确定6宗试点地块、总面积约6.48万平方米。

多种措施并举

推进租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搭建租赁平台,实现租赁市场智慧管理。2017年9月,杭州市搭建具有实人认证、全方位核验、一站式服务等7大亮点功能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同时,推进房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为住房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承租人提供租赁登记备案以及居住证预约办理、公积金提取等网上“一站式”服务。截至2018年11月底,在平台上开户的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计201家,其中租赁企业106家、经纪机构95家,纳入平台管理的房源18.36万套(间)、租赁房源网上签约2.03万套(间)。

出台监管政策,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一是研究制定规范市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政策,通过加强开业申报管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建立风险名单发布机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二是研究起草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明确规定市区范围内的住房租赁活动需通过租赁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并按要求登记备案;三是研究起草市区“托管式”租赁住房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开展“托管式”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市区范围内银行设立惟一的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在与银行签订的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中明确监管内容、方式及程序,同时在账户内设立风险防控金;四是针对违规提供租金贷的问题,坚持“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制定规范、分类整顿。严禁租赁企业提供租金贷等金融产品,明确只限于具有金融许可证和贷款资质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且租金贷产品仅限于小额短期;严格分离贷款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不允许捆绑;结合已有租金贷产品的规模、期限等情况,分类研究处理方案,防止出现风险。

部门联动,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市区街“三级联动”、多部门“联防联治”,部署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哄抬房租、强制或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支付租金等十方面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合力打好专项整治“组合拳”。制定公共服务配套政策,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承租人子女入学、“租购同分”等具体操作办法。

2019年,杭州市将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一手抓培育、一手抓监管,力争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开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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