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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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法 严格执法 大力普法
2019-02-22 13:56:0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王玉华 李根芽 岳 乐 钭海军

2018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积极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步伐,加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成绩单。

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步伐

该厅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围绕保障和服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对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中期总结督察。

围绕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该厅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报请省政府和省人大将《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条例》和《四川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列入去年立法调研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城环资委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改、废”专题调研,完成了《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报请省政府废止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监察规定》。推进各市州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对42项立法草案论证进行指导并提出审查意见,新出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10个,以良法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保障行业善治需要。

加强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新颁布的《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省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进行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涉及与上位法不一致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了修正意见。

在全面完成厅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报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公布了废止和失效22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制定发布了省厅2018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未出现内容和程序违法被省政府纠正或撤销情形。

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组织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和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省市县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权力精简为563项,其中行政许可39项、行政处罚442项、行政检查20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8项、其他行权45项)。

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制定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优化办事服务流程,录入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为保障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事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奠定了基础。

在组织对全省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执法案卷评查的基础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反馈,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高办案水平。组织全厅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制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规范了省厅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建立了复议案件审理相关处室合议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处室和法律顾问的专业评判作用,提高了办案质量,有效化解一批行政争议。2018年,该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办理省厅被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2件,去年新发案件未出现诉讼败诉或被上级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情形。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宣传

该厅制发文件对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七五”中期普法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普法中期总结督察,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会上进行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在行政复议合议会上结合案件审理组织专题学法,在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制订《厅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对2019年度厅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

新编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选编》、《法律进社区选编》和《法律进乡村选编》,组织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驻地开展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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