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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启动
2019-03-26 10:16:31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李 娜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 深入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日前,2018年度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已启动。

本次评价工作对《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进行了局部修订和调整,形成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8)》(以下简称《指标》)。《指标》主要由基础评价指标和市民体验指标两部分组成。基础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城市发展现状、发展空间、发展特色,含创新发展、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信息安全7个一级指标。市民体验指标,主要形式为“市民体验问卷”,通过调查市民直接感受情况进行评价,旨在突出公众满意度和社会参与度。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评价指标还将根据评价实际情况和地方实践经验进行动态调整。

据介绍,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研究决定以新型智慧城市评价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通过评价工作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研判形势、共享经验,并于年底启动了首次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2017年7月,首次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完成了指标填报、第三方测评、数据分析等各阶段既定任务,成为评价指标体系全、评价覆盖范围广、网络化平台使用和第三方市民体验调查规模大的智慧城市评估,迈出了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历程中的重要一步。首次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在切实深化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工作机制同时,也为后续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础和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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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8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全面指导我国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间协作配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担任组长单位,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3个部门联合成立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研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研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强对各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各部门制定统一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协调发布智慧城市年度发展情况;协调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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