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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棚改: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19-04-02 10:25:30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莫 宇 龙蔡阳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城市发展工程来抓,力求棚户区危旧房“应改尽改”。截至目前,宜春累计改造20万套棚户区危旧房,6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实现“出棚进楼”,让老百姓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宜春棚改坚持“不与民争利”。为充分保障被征收户利益,宜春采取多元化的安置方式,将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2017年,宜春中心城区按照当时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情况,出台新的征收补偿政策,按照1:1.3的补偿比例,对被征收户进行补偿安置。宜春在全省率先探索棚改“房票”安置模式,即由政府印制发行“房票”,按照确定的住房补偿价值,给予住宅被征收人相应等价的补偿凭证。老百姓持“房票”在房源库兑换(购买)自己满意的房子,还可享受价格优惠和减免契税政策。另外,按照“配套完善、就近安置”的原则,宜春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一批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的“三限房”,作为被征收户的备选房源。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实施让老百姓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实现了由“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宜春还将棚改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民生工程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经文化部门鉴定,宜春老城区春台公园周边的历史古迹除清代的胡家祠等40余个外,还有大量民国时期的古巷民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老城区文化复兴与提升工程,推动古城“品质回归、形象重塑、文化复兴、活力再造”,重新向世人展现“历史文化古城”。同时,加大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2018年,宜春共建设学校9所,公园、游园9个,生活垃圾分类中心17个,文体设施8处,净菜市场3个,医院1所,并打通各主要背街小巷,使老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据了解,2018年,宜春全市共完成棚改6.15万套,数量居江西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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