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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 推进基层党建深度融合
2019-05-15 10:38:42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蒙宣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把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重要课题,坚持用开放的视野、统筹的理念、融合的思维,以探索推行融合党建机制为抓手,聚焦城市基层党建整体建设和系统建设,在更加注重全面统筹、系统推进、开放融合、整体效应上下功夫,着力构建起符合地区城市特色的“共建共治、融合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顺应形势、提高站位 推动城市基层党建路径融合

路径融合是党建融合的首要前提,既要坚持思想统一,不断加强方向引领、政治引领,也要坚持反复实践,用治理成效检验理论的科学性。

切实转变观念。“城市基层党建”的提出,迫切要求牢固树立全域党建理念,突破“街道社区党建等同于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党建是各领域党建简单相加”的认识瓶颈,把城市范围内各领域基层党建看作一个整体,在整体建设和系统建设上想实招、求实效,持续用力推动各领域党建融合整合、共享共赢。近年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把基层党建放到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治理的大格局大背景下考量,坚持从强化城市党建工作理念入手,注重顶层设计、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按照“街道社区党建—城市街道社区党建—城市基层党建”的基本脉络,将自治区城镇划分为三个方阵,选择城镇化水平较高、党建基础扎实的呼包鄂三市作为第一方阵;把第二方阵17个中小城市作为推进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主体。通过抓实一、二方阵特别是主城区基层党建工作,引领带动第三方阵提升整体水平。

坚持分类推进。实践中,自治区注重强化问题意识,每年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锁定一两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解决“穷、弱、难、新”等问题。2012年,在鄂尔多斯市召开自治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现场会,对推进“三有一化”作了重点部署。

突出先行先导。自治区提出呼包鄂城市基层党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呼包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协同推进规划纲要(2017~2020年)》,在跨域共建、干部挂职、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上下联动、左右联结

推动城市基层党建组织融合

组织融合是提高组织力、有效解决“两张皮”和“空转”的关键一招。自治区坚持“织密”党的组织体系,建立深度融合的“党建+”机制,着力推动街道社区、单位、行业党建从相互分离走向相融共生,探索形成“结合—融合—合作”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模式。

健全完善四级联动体系。积极构建盟市、旗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通过上下定期沟通情况、协同配合、有效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形成问题建议自下而上汇集、矛盾困难自上而下解决的联动格局。进一步明确各地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体谋划职责,旗县(市、区)委“一线指挥部”职责,街道党工委(镇党委)“龙头”职责和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职责。

强化互联互动融合共享。以街道社区为“轴心”,联结辖区内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党组织,成立街道“联合党工委”和社区“联合党委”,统领区域内党建、治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社区+机关”、“社区+园区”、“社区+企业”等一批跨领域党建联合体,实施“契约化”共建,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资源清单、供需清单,引导成员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接受任务、踊跃认领岗位、积极开展服务,实现党建工作“搭台”、中心工作“唱戏”。

优化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以换届选举为契机,按照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服务居民群众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对社区管辖范围和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确定。对地域相近、住户较少的微小社区进行适当的整合撤并;对巨型社区进行科学拆分,合理设置党组织。持续推行社区党委(党总支)、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架构,依托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建立党组织,有效推动建制小区等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同向用力、开放共享

推动城市基层党建资源融合

资源整合是党建融合的重要基础,是推动融合党建落地见效的重要环节,必须盯紧盯实,加快深入推进各领域党建资源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

抓住“人才”核心。探索推进“轮值书记”和“兼职委员”制,吸纳驻区单位、包联单位党组织书记和业委会、物业公司中的党员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积极整合各类党建人才融入党建,不断壮大党建力量、夯实党建成果。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第一身份是党员”理念,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城市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和活动。

抓住“经费”根本。指导自治区各地足额拨付办公活动、社区建设等匹配资金,加大老旧社区改造力度,并设立专项资金,分批次开展老旧社区、涉农社区、工矿企业转制移交社区、国有农牧林场社区等整顿改造。探索实行社会赞助、公益创投、红色众筹、小区公益金等多渠道资金筹集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目前已基本建立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驻区单位帮助、社区自我补充”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

抓住“阵地”基础。鼓励在住宅小区、棚户区及单体楼集中片区设立居民活动室,形成“1+N”活动场所建设使用格局。通过采取配建、腾退、扩建、新建、租赁等方式,切实解决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难题。目前,自治区累计安排社区场所建设奖补资金1.2亿元,激励带动新建改扩建社区场所485处。

抓住“信息”平台。不断加强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着力将传统党建与智慧党建有机融合,自下而上推进信息化进程。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城管综合执法网等“多网”融合发展。依托现有网络信息管理平台,拓展智慧政务、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公益等功能,推动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治理服务联办。

直面问题、破解瓶颈

推动城市基层党建机制融合

推行城市基层“融合党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着力解决城市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从而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治区把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作为两大优先突破方向,逐步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积极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条块顺畅、权责统一的原则,指导各地科学划分街道职责权限,梳理权力和责任清单,赋予街道党工委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以及对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日常管理考核和任免征得同意权等权力,推动实现街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街道内设机构。

强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按照社区规模,合理配备社区工作力量,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6名以上工作者。注重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坚持每个社区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有计划地把选调生、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选派或选聘到社区从事党务工作。鼓励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每个社区始终保持充足的工作力量,并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将职能部门下派社区的协理员、协管员、助理等专职人员按程序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健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考评制度。逐步加大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健全完善对街道的考核评议办法。逐步建立街道党工委对社区、街道内设机构、下沉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分类考评制度,把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健全城市基层党建逐级问责机制,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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