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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2019-05-15 10:39:11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吴磊

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目前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区基金会等;二是依规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共有社区社会组织39.3万个,其中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6.6万个、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备案的32.7万个,分布非常广泛,既包括各类文体组织等互益性的社区社会组织,也包括社区基金会等公益性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除了具备志愿性、非营利性等特征外,还具有社区性和“草根性”等特点,在基层社会治理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公众需求正从物质需求向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步过渡。在社区层面,居民需求内容与层次差异较大,而社区社会组织能更好地满足各类公共服务需求。社区社会组织根植于社区,且大多由居民自发组织而成,两者存在天然联系和亲密感,能进行广泛动员,培育社会资本。因此,社区社会组织应发挥纽带作用,使居民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表达利益诉求,同时合理统筹和协调各类社区资源,包括党建资源、政府资源、市场资源以及社会资源,使社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社区社会组织在发育和成熟过程中也会面临瓶颈及障碍。一方面,不少社区社会组织具有官民双重属性,独立性和自主性较差,缺乏可持续性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社区社会组织专业性不足、发展不平衡,导致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时力不从心。此外,受制于居民对社区社会组织认知度不高、缺乏有效动员手段以及居民自身参与热情低等因素,社区社会组织普遍存在居民参与不足等问题,难以形成充足的社会资本。

新形势下,社区社会组织“提质增能”有必要通过多种路径实现。首先,营造社区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的制度环境。制度环境是影响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针对目前的发展现状,有必要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和备案制度,给予社区社会组织合法地位,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从依附型向社会型转变,削弱其行政色彩。其次,积极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针对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存在的资源汲取能力弱、专业能力不强等突出矛盾,基层政府应在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其专业程度,积极承接各类社区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等。社区社会组织应注重打造品牌项目、特色项目,逐步形成类型化、差异化的发展模式。再其次,充分发挥社区精英、积极分子作用,促进居民交流,推动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资本。如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以城乡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培育发展社区“乡贤参事会”,构建了基于法治、德治和自治融合的“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基础、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最后,探索社区基金会等新型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近年来,社区基金会发展迅速,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出重要作用。社区基金会要努力协调多元主体关系,在筹集和分配资金方面发挥功用,提高项目运作能力,有效搭建居民自治与社区共治平台。

(作者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强调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2018年,民政部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提出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使之成为创新基层社区的有力支撑。从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城乡建设不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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