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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动农房建设试点工作 明年将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
2019-05-16 13:45:12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王玉华 蒋勇 薛学轩

本报讯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四川省决定在成都市郫都区和蒲江县等14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暨技术支持对接会,德阳市、广元市、蒲江县、中江县4个市(县)就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交流发言,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开展。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健全适宜农村地区住房建设“三套体系 一种模式”(一套技术体系、一套服务体系、一套法规体系、一种共同缔造模式),探索出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房建设模式,建成一批彰显民族特点、地域特征、乡土记忆,满足老百姓生产生活需要的示范农房。

四川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现代建造技术得到有效推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到2022年,农房现代建造技术成熟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据介绍,四川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坚持1个原则,即推行政府、专家、农民“共同缔造”的农房建设理念;探索建立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3种机制;实现科学设计农房功能空间布局、推广应用农房现代建造方式和以农房建设促进村容村貌提升3大目标。

此次四川农房建设试点工作将抓好4项重点任务:

探索宜居型农房建设模式。尊重农村生产生活演变规律,科学设计农房功能空间布局,合理设计农房居住空间、储物空间和生产空间等建筑功能空间。探索农房现代建造方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注重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

支持和引导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大力引导设计机构、优秀设计人才、院校与行业学会、协会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发动师生利用寒暑假下乡服务,支持行业学会、协会利用对口帮扶、学术交流、组织培训等方式推动设计下乡。联合大专院校、学术团体,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深入贯彻《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加强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农村住房施工人员能力素质。探索建立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机制,吸收下乡服务的专家和大学生村官兼职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动将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

推行农房建设共建共享。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原则,宣传推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实践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陪伴式”服务,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制度,鼓励村民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全过程,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大力提升农房风貌。根据地域特点、民族特征,分区域分类型加强农房风貌研究、总结农房特色、更新农房图集、提出风貌指引。积极探索村庄整体风貌下的农房单体设计,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既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又充分体现时代气息,既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特色,又注重村居整体的错落有致,有序构建村庄院落、农房组团等空间,着力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民居范式,以点带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

四川同时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试点农房“全过程”监管,对农房建设安全选址、勘察设计、现场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监管和指导。积极推行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弥补基层一线监管指导不足,做到对试点农房“全覆盖”监管,全力确保新建和改造农房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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