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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住房领域“微腐败”必须“稳准狠”
2019-05-23 10:23:5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张国栋

据报道,多地纪委公开案例显示,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等成为住房领域“微腐败”高发区,不少基层干部借权力之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住房领域投入力度越来越大,蚕食人民利益的基层“蚁害”也随之增加。在暴露出来的“微腐败”案件中,很多涉事干部虽然“位低权轻”,但大多处于人、财、物的直接管理环节,能够与服务对象直接接触,为其“微腐败”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一方面,这些基层干部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职位低,不起眼”,“破点小格不算什么”,甚至觉得“反正群众不了解政策”。另一方面,在“蚂蚁搬家式”的持续侵占之下,一些基层干部由“蚁害蝇贪”逐步发展为“小官巨腐”,甚至存在组团式腐败、链条式腐败等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严打住房领域“微腐败”,铲除各种“蚁害”,既是民心所向,也是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住房领域“微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管理“盲区”。以保障房施工建设为例,不少地区设立的是临时性监管机构,负责人员大多从相关部门抽调,管理松散,监督乏力,最终导致“下面管不了,上面又管不到”。

严打住房领域“微腐败”,必须多方发力,做到“稳准狠”。首先,要加强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反腐,打通数据链,打破政务、社会大数据壁垒,实现共享,将各种“灰色地带”罩在大数据的法网下,杜绝人为裁量,暗箱操作。其次,要强化公开透明的制度建设,将保障房建设项目的监理、设计单位招标结果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建材承包的项目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权分离”。最后,要强化监督制约,狠抓日常督导。除了基层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微腐败”外,还需以问题为导向,开列清单,祭出“利剑”,拿出狠招,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违法违规必究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让基层干部不敢、不想、不能成为“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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