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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准小切口 做出大文章
2019-05-27 14:38:12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本报特约通讯员 陈道银

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管理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改变对运输车辆微观管理思维方式,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施宏观管理。以推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为切入点,一体推进源头治理、中端运输管理、末端消纳场建设全链条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改革初期,为了避免走弯路,襄阳市组织市相关部门到西安、长沙、北京等先进城市考察取经,回来后,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同时,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对原有12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逐一上门沟通,调查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及发展愿景,得到了企业的支持。

除此之外,襄阳市相关部门多次沟通交流,对新型密闭智能运输车辆在上牌、电子围栏通行证、允许白天运输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纳入名录管理的积极性。

2018年2月,襄阳市召开专题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在市区推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建设智能监控平台,对现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改造,加强源头和终端管控,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为了保证建筑垃圾管理改革工作的落实,襄阳市通过媒体公告实施名录管理具体时间,明确准入退出机制,公布纳入名录管理的标准,逐年审验,不达标的从名录剔除。随着改革力度逐步加码,明确市区新型智能运输车辆达到160辆之前,允许改造车辆和新型车辆共同运营,在达到160辆之后,只允许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营。

其中,纳入名录管理条件主要包括:企业自有车辆不低于80台,新购置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少于50%,2019年年底前全部更换为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组建的运输公司自有车辆必须全部为新型智能车辆。同时,要配有标准化停车场、总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挖掘机等配套工程机械以及与市级监控平台衔接的智能化监控系统。

符合纳入名录管理条件的企业,由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分别审核,并在媒体公告。建筑垃圾运输电子通行证由市城市管理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审批,准运证由城市管理部门核发,一车一证。

在实施建筑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基础上,襄阳市依托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联合企业开发建设了智能监控平台,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网。市区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标准的车载智能终端,和城市管理部门的智能监控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管控。在各个建筑工地分别安装门禁系统和红外感应器,接入智能渣管平台,非名录内车辆门禁无法开启,若强行开启将在平台报警,可远程查看、取证。

为规范市区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行为,市城市管理部门多次深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开展教育培训,组织集体观摩、学习。同时,对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实行考核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名录内的企业及其所属车辆出现违规的,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将违规情况计入企业与车辆信用考核系统,根据考核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共计500多台车辆纳入名录管理,建成6个规范化建筑垃圾消纳场与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基本满足市区内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的需求。

在推进改革的同时,襄阳市加强监管,对源头、中端、末端的违规行为严管重罚。2018年以来,市区共核查工地7444处(次),检查车辆20253辆(次),卸载1178辆(次),暂扣车辆86辆,处罚8380辆(次)。开展“飞扬撒漏”专项检查153次,联合执法17次,督察综合治理卡点350个(次),抽查在建项目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1120处,督办解决建筑垃圾管理类问题140余项。

据悉,襄阳市人大正牵头起草《襄阳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条例出台后,将从排放、运输、消纳、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对建筑垃圾处置全面规范,真正实现对建筑垃圾的依法治理、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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