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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两区交接地块上的行政查处案被诉 公职律师出庭应诉
2019-06-04 09:59:51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2019年5月30日上午,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第三法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两名公职律师代表南京市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庭应诉。

2018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先后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部公职人员中遴选出4名德才兼备的执法人员担任公职律师。

本次庭审,由该局公职律师梁程和陈明独立出庭,他们在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在以往的执法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当日庭审中,两名公职律师通过陈述、质证、辩论等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充分维护了行政执法机关的诉讼权利。

庭审后,承办法官对公职律师的表现给予积极评价,并表示这也是其初次主持完全由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出庭的庭审。

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初,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相对人将某工地东南角围挡改设为商业广告位对外出租,且实际设置了大型户外广告。

经调查,该工程始建于2016年,位于栖霞区马群街道和x区y街道交接地块。工地的日常管护由y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对人与街道办事处间有设置工地围挡的书面材料。

执法过程中,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听取了相对人关于地域管辖等问题所作的陈述、申辩。

为查明事实,栖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商请国土部门协助,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卫星定位,并与国土区划图核对,确认涉案广告牌全部位于栖霞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并在听证过程中将勘察结果告知了相对人。

相对人不服处罚决定,对案发地是否处于栖霞区范围内、跨区建设项目的行政管理权能否由工地看管协议改变以及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后是否仍应进行处罚等表示异议,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开庭审理未作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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