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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四线并进”大力推进棚改
2019-06-24 15:03:4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屈卫民 黄睿华

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突破”为己任,“四线并进”,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实现“弯道超越”,在1月至4月的全省通报排名中稳居第一。

坚守“规划红线”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该局坚持“一根红线划到底”,科学界定棚改范围和标准,对纳入棚改计划和远景规划库的40个棚改片区划定棚改红线。一方面,严格遵循“七个严禁”的规定,本着“低矮联片区优先,城区主城区优先,老旧工矿区优先,建档立卡优先,D类危房优先”的原则,结合棚改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充分考虑民生民意,按照“民生改善型、功能完善型、项目引导型和环境改善型”4种类型,分年度拟定改造范围,确定改造顺序,分梯次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坚持“双98%”的底线,合理确定棚改标准。首先,全面开展摸底,广泛征求民意,守住民意“支持率、协议签订率双98%”两个底线不放松。其次,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做足土地收益测算和还款能力测算,不盲目铺摊子。再其次,充分考虑上级批准的地方债规模,不盲目举债。最后,坚决剔除补偿面积过大、改造成本过高的项目。

严控“补偿标线”

该局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遵照“同一区域、同一标准,同一项目、同一标准”的补偿原则,对已启动实施的棚改老项目,补偿标准继续沿用原有的政策规定。

对即将实施的新项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实行“平台前线”

按照“谁申报、谁融资,谁实施、谁平衡,谁还款、谁维稳”的要求,该局实施“市级统筹,咸安区、市城发集团和咸宁高新区三大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市城发集团平台运作”的棚改推进机制,明确三大主体对各自区域棚改项目负总责,“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挂项目领导负具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权随事走、钱由事走、责由权定”的工作机制。同时,采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职高频督办,党员干部高位推进”的“三高”工作法,形成“日报送、周例会、月督察、季拉练、年考核”制度,实行“项目不清零,专班不撤离”,挂图作业,挂牌督战,大力推进棚改。

坚持政策和民生底线

该局坚持把底线思维、宗旨意识贯穿棚改工作始终。首先,坚持政策底线。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国家棚改政策落到实处,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出台《关于规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过程中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通知》、《关于咸宁城区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为棚改提供政策支撑。其次,坚持民生底线。始终突出“让利于民”,发布和实施“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给予6000元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给予8000元补贴”等惠民政策,有力助推棚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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