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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免税、减负……普惠式养老再迎多重政策利好
2019-09-24 09:40:30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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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继年初三部门联合发布《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试行版《实施方案》)后,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修订形成的《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修订版《实施方案》)正式公布。

在主要思路上,修订版《实施方案》指出,要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按约定承担公益,深入开展城企合作。具体而言,国家层面,要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城市政府层面,要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企业层面,要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院‘一床难求’现象十分普遍,针对普通工薪阶层的养老服务更是短板中的短板。修订版《实施方案》中的‘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行动’如落地,无疑有助于激发更多社会企业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进而增加普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快补齐民生的短板。”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养老产业发展部总经理张婧接受中国建设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普惠”让更多老年人受益

中国建设报记者梳理发现,修订版《实施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中,排在首位的便是“普惠导向”原则。其中提出,要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养老项目,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在发展目标上,修订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

此外,修订版《实施方案》还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4类项目。具体包括: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支持专业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内含老年大学等学习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打造全国普惠旅居养老市场。

“试行版《实施方案》主要针对的是78岁以上或需要护理的老人,侧重护理型床位,主要目标是解决城市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张婧表示,有关部门在上半年7个城市试点中发现,普通工薪阶层需要的不一定是护理型养老。“所以,修订版《实施方案》加大了对旅居、书院式的养老的支持力度,目的是为了让全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可负担、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我国广大老年人需要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政府的职责是保基本,同时还需要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市场主体来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支持的目标是价格可负担,使养老服务价格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退休金、价格指数变动等挂钩,这样一来,大部分老年人都可以享有。

补贴和税收等支持力度加大

修订版《实施方案》如落地,城企如何联动方可实现普惠养老?具体而言,城市政府需要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一揽子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按约定承担公益,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同时,还需要城市政府和企业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普惠性服务内容、与当地居民收入和退休金水平挂钩的价格。

在补贴上,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用差别化补助的方式,按照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学习型和旅居型机构建设。同时,修订版《实施方案》还明确,省级发展改革、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也要研究完善补助、补贴等政策,加大资金等扶持力度,与中央补助、城市优惠等形成合力。另外,地方政府也要出台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其中必选内容包括: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除了补贴,修订版《实施方案》明确,地方政府还要在土地、报批、医养等方面提供支持。例如,养老用地出让起价按不高于同类地段工业用地或同类地段医疗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企业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医院、校舍、办公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营利性养老机构增设营业场所时,无需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基本医保联网结算范围。

“限定养老用地出让价格有利于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同时刺激企业积极拿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中国建设报记者表示,允许部分在土地上建养老院并改变土地性质是值得肯定的,这是土地使用权可以更为自由交易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后续养老用地的更好利用以及盘活存量用地有积极作用。

针对企业参与问题,修订版《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参与的企业不分国企或民企、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内资或外资。企业应在维持合理盈利水平的基础上,测算提出基本养老床位的普惠价格;要建立价格随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变化的调整机制;由企业自主定价的分级服务价格应控制在合理区间,床位价格应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退休金等挂钩。

毫无疑问,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及金融行业的支持与引导。此次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带领城市、金融与企业深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合作,充分展示了中央及政府对养老企业的全面支持,极大调动了民营养老企业对养老产业发展的信心。

不过,养老服务企业也应该客观看待此次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行动。张婧分析认为:“政府是希望能够和企业共同发力的,让老年人受益的同时兼顾企业的发展,让更多的企业有意愿参与,形成良性的、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因此,补贴其实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补贴让提供普惠养老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养老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能够给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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