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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赵元超:“好作品”要符合建筑规律且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019-09-24 16:30:25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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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重量级建筑作品为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建筑设计理念也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为回顾70年来我国建筑设计发展历程、总结经验,中国建设报记者近日独家专访了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赵元超

对于什么是好的建筑作品,赵元超表示,“好作品”首先要符合建筑规律和建筑方针,要能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同时要与城市和自然的环境相融合。最重要是,“好作品”一定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心中的‘好作品’包括“北京十大建筑”、中国银行总行、鸟巢、水立方、国家大剧院等。北京长安街沿线建筑风格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真实反映了我国70年来建筑风格的变迁。”

中国建设报: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建筑方针是“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如今演变为“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怎么看待我国建筑方针的变化?

赵元超:“适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是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特别是最后一点“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具有特殊的时代特色,对于一个饱受战火摧残、“千疮百孔”的国家来说,这样的建筑方针是对的,它一直是指导我国建筑设计的重要原则。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渐渐认为应该全面认识建筑,毕竟建筑是“百年大计”,雄安新区甚至提出是“千年大计”。建筑是科学与技术的结晶,也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建筑应让人从内心激动和感动,能够成为城市的标志。在此情况下,人们开始越来越重视“美观”。当然,也出现了一些过分追求形式主义和标新立异的创作倾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加上“绿色”是时代的特征,说明我国对建筑的认识越来越全面、深刻。建筑不仅是一个“住人的机器”,更是文化的载体,代表着一个时代的追求。

中国建设报:每个建筑师对“好作品”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好作品”应该具备哪些因素?70年来不同时期有哪些代表性作品?

赵元超:“好作品”最基本的要求是要符合建筑规律和建筑方针。“好作品”应该能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建筑要能给人提供“诗意的栖居”;“好作品”还应该能与城市和自然环境相融合。最重要的一点,“好作品”一定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时候评选过60年600个经典建筑,近期还会再评选最近10年100个经典建筑。我心中比较经典的“好作品”有20世纪50年代的“北京十大建筑”,这是全国公认的,当时建筑师们充满着对新中国热情,凝聚了老一辈建筑师的心血,许多人为此忘我的工作。后来北京又涌现出很多经典建筑,比如国贸、国展中心、中国银行总行、亚运村项目、鸟巢、水立方、国家大剧院等。

中国建设报:您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类似这样的城市应该如何在历史建筑保护与城市更新发展上取得平衡?

赵元超:刚才说的是对建筑认知的态度,从更大范围来看,城市是人的生活空间。对于历史文化名城,首先要用尊重、敬畏的心态进行现代化更新。因为“一座城市的历史就是一个民族的历史”。同时,古城毕竟处于“马车时代”,相对于之后的汽车时代与信息时代,它确实是需要更新的。

实际上从民国时期,西安就已经把城市历史文化当作重要资源进行了保护。新中国成立后,如果经济等方面条件允许的话,实际上应该“新旧分制”,老的城市保留原有格局,进行一些微更新,再重新建立一座新的城市。但解放初期确实没有这种条件,也没有认清城市的文化价值。现在新中国成立70年了,我们对城市的保护和发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这也体现在今天很多地方提出要避免大拆大建。

总之,城市和建筑的改造更新一定要融入现代生活,不能把它当作一个“木乃伊”来对待,要活化遗产、唤醒遗产的价值。目前,西安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比如钟鼓楼广场及地下工程、南门广场综合提升改造均是保护和发展的典范工程。应把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资源,一个生命体,而不是一个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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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当前,城市空间和形态存在趋同化和西方化现象,不少地方“千篇一律”,未来城市发展中应该如何避免?

赵元超:出现这种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像吃了激素一样迅速膨胀,很多城市的建设面积扩大了一百倍。我们还没有去认真研究什么是“好城市”的时候,它就迅速“膨胀”了,而且很多时候是盲目跟风发展。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国的房地产业的过度发展也导致城市“千篇一律”,很多房地产企业把自己的风格范式强加给一个城市,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

之所以出现这种“千篇一律”,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认清城市的本质,没有建立一种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就容易统一化、趋同化,把最宝贵的历史文化丢了。

另外,城市的特色不仅仅是建筑,还在于城市的历史空间。为什么欧洲很多城市让人感到亲切,因为人可以和城市进行“对话”,那是一座具有人文尺度的城市。不同时代的建筑“混搭”在一起,就能够看到城市的年轮,如果清一色的都是一个时代的建筑,那就让人觉得乏味。当然,目前我国“千篇一律”的现象已经在好转,比如东南一些城市已经朝着精致化方向发展,建筑与自然更加和谐、建筑和建筑也显得更加“彬彬有礼”,具有君子风度。

中国建设报:您曾经说过,建筑师应该从设计到建筑竣工全过程参与。目前很多地方正在试点、推广建筑师负责制,该制度的落地还有哪些路要走?

赵元超: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筑总体量不多、规模也不大,建筑师发挥的作用也更大一点。之后,建设规模逐渐扩大,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健全,建筑师所起的作用就渐渐淡化了。而且为了防止腐败等问题,建筑法就规定建筑师连材料都不能指定,强势的甲方和弱势的乙方,使建筑师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很多建筑师更是沦为“画图匠”。

而在国外,是有一系列措施保证建筑师的权力的。比如贝聿铭设计卢浮宫金字塔时,时任法国总统想要修改,贝聿铭马上表示,贵国的法律规定建筑设计方案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这一点上,我们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总体来说,建筑师负责制方向是对的,但实施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建设报:随着我国影响力的提升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我国建筑师走出去的机会将越来越多,您认为建筑师如何才能拿出让当地人满意的“好作品”?

赵元超:我国建筑设计在“走出去”上已经有很多先例,比如一些援外项目和大使馆。再过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存量改造的建筑占比将逐渐增加,我国建筑设计可能出现产能过剩,“走出去”的情况将更加普遍。

建筑师在国外设计作品,首先要深入了解当地文化,融入当地的文化和技术。与此同时,我们也有优势,作为局外人也许更能看清一个地区的文化特色,倒可以避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现象。

还有一点很重要,我国的标准和体系要能够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才能“走出去”,比如现在一些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就提出,一定要采用英国或法国的标准。当然,我们也不能等国外都认可了我国的标准再“走出去”,要不断去实践、积累,就像华为公司一样,从一点一滴做起,逐渐建立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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