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三晋大地经巨变 表里山河展新颜
2019-10-10 15:54:15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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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栉风沐雨,70年砥砺前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力指导下,经过一代又一代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奋力拼搏,始终与时代同步、与祖国同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一个指引、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围绕全省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和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目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在“两转”基础上不断拓展新局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 城市篇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城市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发展,大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要求的城市建设新思路、新机制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一套适合山西省情发展的新路子。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在建设与管理两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设施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大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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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山西省城市数量从4个增加到22个;城市道路长度由166.83公里提高到8621.8公里,增加了51倍;城市桥梁数量从11座提高到1314座,增加了118倍;城市绿地面积增加了4040倍;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从无到有,目前已有40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7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55161万平方米,城市燃气用气人口达到1139万人。

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总体要求,2015年作出了实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重大部署,成立了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5~2017年)》,实施了“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环境提质”四大工程,省财政设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每年安排3亿元,重点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重点项目给予奖补。2019年6月,出台《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2年)》,启动了新一轮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四大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470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22%。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力

多层次、多方面提升城市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形成适度超前、相互衔接、满足未来需求的功能体系。2013年至2018年,全省城市(含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超过2983亿元,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供热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提升。

垃圾污水处理不断加强

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出台一系列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文件,制定《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

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实现量质同步提升。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7.78万公顷,比2012年年底的6.04万公顷提高了28.8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大指标比2012年年底均有较大提高;全省园林城市(县城)达到68个,其中国家级28个。

城市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以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为目标,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现代化。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11个设区城市和90个县(市、区)均实现了城市管理领域的大部门制;9个设区城市、32个县(市)、17个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市级和县级覆盖率分别达到81.8%和41.9%,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 建筑业篇

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筑业作为山西省传统支柱型产业,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对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城乡环境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建筑、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已超过5200家,行业队伍由新中国成立初期几千人的工程队发展到如今具有百万从业者的产业大军。2018年,全省建筑业完成产值首次突破4000亿元,达4071.5亿元,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增长了386倍;建筑业增加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1152.8亿元,占GDP比重由改革开放初期的3.1%提升至目前的7%左右。

行业主体发展壮大

2012年起,山西省着力培育省内骨干建筑业企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特级企业由2012年年底的5家5项特级资质增至目前的20家32项,完成产值占比由2012年的13.8%增至2018年的25%,推动了全省产值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至今,山西省勘察设计单位累计荣获国家级奖项476项,参与编制国家技术标准163项、国家标准设计2册,为全省乃至全国建筑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去年,山西省出台了13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扶持5家民营建筑业企业联合组建山西民企建设投资集团,并成立山西建设工程集团。企业发展迅速,为其他民营企业发展开辟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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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

2014年,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及检测七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信息档案。2013年以来,全省共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2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2项。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管和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严肃事故责任追究。近年来,全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系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行业改革持续深化

近年来,山西省开展了一系列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制定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引导构建以诚信为导向的市场选择机制,全省建筑市场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促进了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造方式变革。建成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2个,产能1520万平方米,累计在建装配式建筑687.31万平方米。全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多年保持100%,地热能、光伏及空气源热泵、工业余热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模式不断涌现。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22个市共划定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96.72平方公里,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报请省人大颁布了《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调增绿色施工“三项费用”取费政策,全面实行绿色施工承诺,加强施工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建设全省“智慧工地”扬尘治理信息监管平台,开展无人机“四不两直”检查,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

■ 住房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着力防范市场风险,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强化市场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房地产市场进入平稳发展阶段。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2643家,年度房地产开发投资1376.6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2.8%,比1990年提高了20.49个百分点。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34.01平方米,是改革开放初期的7.24倍。

去库存成效明显

印发《关于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努力保持房地产库存稳定在合理区间。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984.8万平方米,较2015年年底的1816.1万平方米减少831.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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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以省会太原市为重点,完善政策储备,加强宏观调控,努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决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太原市率先出台加强预售审批、加强网签管理、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转让、降低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二套房贷款条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决遏制投资炒房,抑制房地产泡沫,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租赁市场日益规范

加强政策指引,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方案》,明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建成山西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截至今年8月底,已培育住房租赁企业42家,开展改建租赁试点项目12个,住房租赁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市场监管不断强化

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大对房地产违法违规项目的打击和整改力度。起草制定《高校物业服务标准》、《场馆物业服务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试行)》,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水平。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住宅全装修工作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

住房保障打造“民心”工程

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广大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自2014年起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将煤矿棚纳入工矿棚统一实施改造,切实构建起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四大类,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类棚户区居民的多层次、全方位住房保障体系。从2004年到2018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264.21万套、建成223.06万套,累计投资4779.93亿元,约660万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和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自2008年起,全省通过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方式,实现了对这一群体应保尽保。

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最多跑一趟”改革目标,扎实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口标准》为契机,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直连,公积金服务实现了由柜面到网上、由人工到智能、由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的转变。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各协作银行、政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成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有效解决了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来回跑、不方便的问题,杜绝了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风险防控,保障了资金安全。

■ 村镇篇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西省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全省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镇建设模式、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和农民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乡村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上狠下功夫。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村治理和风貌整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稳步推进

山西省实施了乡村清洁“人员队伍、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整饰、长效管理机制”五个全覆盖,打造了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2013年至2017年,全省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乡村清洁工程。2018年,省财政将乡村清洁工程补助资金转为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每年安排3.46亿元,用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其中49个县(市、区)已经建成。到今年年底,除深度贫困县外,其余县(市、区)也将全部建成。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岢岚、灵石、长子3个县确定为全国示范县;阳曲、灵丘等18个县确定为省级试点县。全省1448个村庄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共同缔造”成果鲜明

在乡村治理和风貌整治工作中,山西省坚持共同缔造的理念方法并使其贯穿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将设计理念与村民需求有机结合,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风貌彰显的美丽宜居乡村。大同市灵丘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由县委、县政府主导,邀请设计团队驻村指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提升、整村打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晋北乡村建筑风貌。今年7月,山西省研究总结了相关经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呈报了《灵丘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实践探索经验的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灵丘县做法列入共同缔造经验交流材料汇编,并在全国共同缔造培训班上推广学习。

村镇保护力度空前

山西省委、省政府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纳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统筹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省共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1个,总数排名全国第一;中国传统村落550个,总数排名全国第五;16个村入选首批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是北方汉民族地区古镇古村数量最多、风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的省份,是华夏农耕文明的典型代表。山西省还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立法框架,在传统村落保护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

山西省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其纳入实现全省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为农民办的“五件实事”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大工程”重点推进。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1.01万户,使319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了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19年,山西省6.9万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将全面完成,年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将实现“静态清零”。根据任务需求变化,山西省还将持续做好“动态保障”,确保全面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的目标。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历次绩效评价中,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稳居全国第一梯队。今年,山西省被列入工作表彰激励省份;灵丘县受到国务院表彰,并获得500万元奖励资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顾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70年历程,无一不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果。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提振信心、负重前行,奋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塑造美好形象、逐步实现振兴崛起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资料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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