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山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打造美丽宜居百姓安居新山东
2019-10-14 16:37:45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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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波澜壮阔的建设历程,使山东省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型城镇化提质加速,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建筑业改革发展突飞猛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用智慧和汗水不断装点着这块充满希望、前景广阔的热土,在齐鲁大地上描绘了绚丽多彩的画卷,书写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辉煌篇章。

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

走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就地

就近城镇化道路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省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先后编制实施了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等一批高层次、高水平的城镇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省城镇化率由1949年的7.4%增加到2018年的61.18%,设市城市、建制镇分别由1981年的9个、110个增加到43个、1092个,城镇人口由936万增加到6147万,形成了2个特大城市、8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80个小城市、1092个建制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龙口市等15个县市入选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广饶县大王镇等3个镇获评全国百强镇。同时,山东省大力创建特色小镇,安排资金2.16亿元支持特色小镇规划编制。截至2018年,山东省国家级特色小镇总数达22个,居全国第二位;省级特色小镇109个,全省特色小镇完成投资约4000亿元,特色主导产业税收占比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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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山东持续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学有所教”,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杂费和借读费。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3609所,新增中小学学位304万个,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保障“病有所医”,全省60家县级医院基本达到综合能力推荐标准,居全国第一;2191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被纳入省级远程医疗网络,累计组建各种模式的医联体800余个。保障“老有所养”,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全省已建成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32处、日间照料中心近5000处,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被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保障“弱有所扶”,以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8元,高出国家标准30元。

此外,山东省城镇化试点成效明显。先后确定了3批41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14个国家级试点地区,数量居全国首位。各试点地区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化发展模式。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第一批国家试点经验,青岛市、德州市等试点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4个方面9条经验在全国推广。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第二批国家试点经验,威海市、诸城市、济南市章丘区等试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效率变革、开通省内跨地域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业务、打造城市产业升级新支点、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4条经验被全国推广。

坚持改善民生、住有所居

大力推进多层次住房

保障体系建设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省从危旧住房改造到棚户区改造,从廉租房到公租房、从经济适用房到共有产权房、从福利房到商品房,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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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山东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加强和改进市场调控,率先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建立运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基本做到了开发规模、房价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居民承受能力相适应,总体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自2000年山东省住宅产业现代化进入全面发展阶段以后,山东住宅建设基本走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社会化大生产道路,住宅“四新”产品广泛推广,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住宅功能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综合性能全面提升。山东作为全国首批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省份,目前拥有1个国家级综合试点城市、8个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183个开发项目通过A级住宅性能认定,50多个小区入选国家康居示范项目,76个项目获全国房地产行业最高奖“广厦奖”,29个项目获得“广厦奖”候选项目标识,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山东省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城市住房制度,广大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棚户区群众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加快解决、居住条件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600余万套(户),棚户区改造规模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千余万棚户区群众“出棚进楼”“出村进居”;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45.2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67.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7.5万套,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余万户,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山东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作为惠及基层群众的民生工程。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5148个,共计196万户。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14年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2015年起逐步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加快租赁补贴扩面增量,基本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提供实物保障、以租赁补贴为主满足差异化需求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满足了不同层次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各地住房困难线标准普遍提高到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左右,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普遍提高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85%,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标准多数提高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16个设区市全部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坚持补齐短板、提升品质

城市宜居水平显著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省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实现了跨越式大发展。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山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大中小城市发展齐头并进,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全省启动“双修”项目657个,实施交通改善、市容整治、特色塑造等八大行动,总投资887亿元,济南、淄博、济宁、威海4市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快速路通车里程达到1790公里,累计建设划定公共停车位91.8万个;全省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1654万户、公福用户7万余户、工业用户2万余户;全省集中供热面积合计15.9亿平方米,累计统计乡镇达1250余个,其中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临沂、德州、聊城等市基本实现了管道天然气“镇镇通”;供水管网总长度约69169公里,除受源水水质条件限制外,城市供水水质基本实现稳定达标,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19个。威海、烟台、日照、寿光市先后获联合国人居奖,青州、东营、泰安、潍坊、寿光、日照、威海、烟台、青岛9个城市获中国人居环境奖。

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24.47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4平方米,分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倍、4.8倍。城市(县城)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27%、98.47%、97.25%、99.97%,较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分别增长了7%、65%、95%、98%。地下综合管廊从无到有,累计开工建设804.5公里,形成廊体685.5公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坚持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伴随着城市规模和功能不断扩大,山东省城市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从人工管理到数字化应用,城市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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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积极贯彻实施“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并在全国推广。不断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大城管”模式,实现了全省数字化城管系统市县全覆盖。在全省推广“街长制”“楼长制”等典型经验,开展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2011年城市垃圾处理实现一县一场(厂);2015年年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截至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27座,其中填埋场70座、焚烧(发电)厂54座、其他处理方式3座,总设计处理规模约每日7.11万吨;在建(包括前期规划)的45座垃圾处理厂(场),设计规模约为每日3.65万吨,届时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坚持精准施策、一体推进

村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省先后经历了自发性农房建设、小城镇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期。

2012年,山东省纳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来,紧紧围绕扶贫领域“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目标,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台账,实行县、镇、村三级公示,逐步完善精准脱贫长效机制,累计完成危房改造40多万户,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住房安全。2016年,山东省率先在省域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村改厕工作,全省累计新改户厕900多万户,基本消除了原来农村厕所臭气熏天、蚊蝇乱飞等问题,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和预防农村疾病的传播,惠及全省3000多万农民群众。2018年,山东省政府出台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美丽村居建设,集中打造胶东、鲁中、鲁西南、鲁西北4大风貌区,布局建设胶东海滨、沂蒙山区、黄河沿岸等10条风貌带,培育300个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着力彰显“鲁派民居”新范式。目前,全省拥有全国重点镇20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个、历史文化名村11个、传统村落125个,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坚持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建筑业改革发展突飞猛进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山东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实力明显提升,完成了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建设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8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2898.3亿元,是1957年的9771倍,年均增长16.3%。70年来,伴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支柱产业地位逐步确立、作用愈发明显。在推进城镇化进程、稳定和吸纳社会就业等方面,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2018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达到4785亿元,占全省GDP的6.3%;缴纳税收554.4亿元,占全省税收的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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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2898.3亿元,是1957年的9771倍。全省建筑业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额达到2.38万亿元,是2006年的7.2倍;全省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15亿平方米,是1996年的8.9倍。全省建筑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384.78万人,是1957年的91.4倍。与此同时,建筑业积极拓展省外海外业务,建筑业企业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完成出省施工产值2803亿元,同比增长15.7%;完成出国施工产值549亿元,同比增长13.2%。

山东省将发展绿色建筑作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在法规、政策、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加速发展。2006年,在全国率先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62亿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977万平方米;建成绿色建筑1.72亿平方米,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5808万平方米;创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73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44个;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5328万平方米,争创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27个,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1个、产业基地83家。

随着建设任务日益增多,山东省将工程质量安全作为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底线性、保障性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能否实现“安居乐居”的关键性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法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编制发布施工安全标准图集、《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压实主体责任,倒逼各方责任主体提高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各方主体,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体系。全省累计出台防治措施1100多条,防治措施覆盖率从85%提高到95%。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山东召开现场会,推广山东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经验。2013年至2018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47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17项,数量居全国前列。同时,不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省、市、县三级共设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260家,在1723个乡镇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4级监管部门配备监管人员14000余人,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延展到镇村,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监督体系。各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本版资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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