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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忘初心谋发展 勇立潮头谱新篇
2019-10-23 14:09:22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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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体博览中心——G20峰会主会场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始终坚持“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美丽城乡,持续推动行业改革发展,创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与发展的浙江样本、浙江探索和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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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跨海大桥

2018年,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8.9%,比1978年的14.5%提高54.4个百分点;全省建成区面积3503.8平方公里,比1981年的136.8平方公里增长25.6倍;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5.4平方米,比1978年的5.1平方米提高8.9倍,高出小康住宅人均35平方米标准;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5.4平方米,比1980年的16.07平方米提高4.1倍。

以“更舒适的居住条件”为己任,日益完善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

浙江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城镇住房保障“两手抓”,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证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发展。

通过积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浙江率先开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投资和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2018年,浙江全省房地产完成开发投资9945亿元,销售新建商品房9755万平方米,房价总体保持稳定。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创新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和措施,浙江进一步形成以公租房保障为主体、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推动部分城市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到2018年年末,全省已累计销售经济适用房 21.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实物在保16.4万户,租赁补贴在保5.2万户。2013年国务院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以来,全省累计开工棚户区改造145.3万套,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超过23%,做到了“住有所居,应保尽保。”

城乡危旧房治理取得实效。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基本实现城镇住宅一楼一档、农村房屋一户一档。通过突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实行即时救助机制,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补助一户。到2018年年末,全省累计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19717幢、1289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约32万户,完成农村其他危房治理改造20.3万户。

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强化精细管理,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完善。浙江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到2018年年末,全省建成城市供水管道8.72万公里,供水综合能力累计达2155.21万立方米/日;建成污水管网3.01万公里,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11座,在全国率先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省城市天然气供气总量73.13万立方米,燃气普及率达99.91%。加强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到2018年年末,全省城市道路长度累计2.8万公里,每年新增主城区停车位10万个以上,公共自行车系统实现县级全覆盖。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到2018年年末,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13.04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86平方米;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38个,共有8个城市(县城)和项目获得联合国人居(范例)奖,56个城市(县城)和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建成高标准绿道6300多公里,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助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浙江组织开展“三改一拆”(即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厂区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行动,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1.04亿平方米,实施“三改”16.56亿平方米,腾出土地230余万亩。

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通过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推广宁波“非接触性”管理执法等新方法新模式,基本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派驻全覆盖,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高。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城镇,着力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围绕山水相依、城乡互融、自然与人文相得益彰,浙江开始大力推进美丽城乡建设。

城镇环境实现美丽蝶变。通过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浙江全省1191个小城镇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打造省级样板镇446个,小城镇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基本消除小城镇脏乱差现象。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从更高水平推进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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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岭根村

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在全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基础上,从2012年开始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已累计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1275个。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后,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获世界银行“高度满意”评级。

遗产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浙江重视和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资源保护工作,到2018年年末,全省已拥有59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座、历史文化名镇20个、历史文化名村28个、历史文化街区4个,636个村庄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量位居全国第四。

聚焦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关键小事”,百姓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浙江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加装电梯等涉及民生的“关键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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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金秋花园加装电梯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施。浙江连续多年将垃圾分类列为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并发布了全国第一部垃圾分类省级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突出“三化四分”治理,重点抓好源头分类减量和末端处置能力提升。到2018年年末,全省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每年还新增一批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浙江在全省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已累计完成农村厕所改造52861座,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如厕难、找厕难的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已有20460个行政村建成并运维污水处理设施。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全面铺开。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浙江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通过编制《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做到“能改尽改、愿改尽改”,切实解决老年群体“爬楼难”问题。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批准加装电梯1243台,已完工578台。

坚持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建筑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浙江围绕打造“中国建造”标杆省,瞄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建筑业稳步健康发展。

建筑业改革持续深化。浙江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建筑业产值从1988年的64.93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87万亿元,30年增长442倍,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12.2%,特级企业达到78家(双特级3家)。在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方面,浙江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培养、引进国际化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提升国际竞争力。2018年年末,全省建筑业外向度达49.1%,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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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厂

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浙江颁布《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行住宅全装修。到2018年年末,全省累计完成装配式建筑9522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18.1%,实施住宅全装修项目428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节能建筑14.7亿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7.1亿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4%。同时,深化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得到较好控制。

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引领,“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升级

浙江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领域,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提升。浙江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省,浙江已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全流程审批时间由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由平均240多件精简至80件以内。推进施工图“多审合一”改革,每年减轻建设单位图审费用近5亿元。

行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的99个主项和189个一级子项、29个二级子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43个民生事项子项实现“一证通办”,资质资格类办事事项实现申报零资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五个零”智能化办理。同时还建成了大数据展示系统“观星台”,涵盖房地产、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危旧房治理、住房保障等模块。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标准引领,城乡建设法治建设走在前列

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全面增强法治观念,推进行业科学立法、公正执法,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违法建筑处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绿色建筑、房屋使用安全、城市景观风貌等法规规章。自2000年以来,全省已颁布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14部,基本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建设法制和依法行政管理监督体系,全系统行政质量、行政效率、政府公信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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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权力清单得到规范运行。全面完成“四张清单”梳理,建立省市县三级权力事项基本目录库,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对本系统1076项权力事项全面再梳理,调整实施部门119项、取消23项、增加6项,完成国家事项与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关联51项。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清廉住房和城乡建设

浙江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通过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清廉住房和城乡建设”活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

浙江还大力培植以“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为核心的行业文化,积极传播正能量,激发行业内动力,累计选树和表彰全省“最美建设人”40个、“最美建设集体”30个,推动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内正气持续上升、行业风气持续好转、人民满意度持续提高。

砥砺奋进七十载,不忘初心再出发。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生的全面而深刻的变化,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在新时代长征路上,浙江将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继续秉持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努力谱写新时代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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