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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优化结构 完善制度——长春新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侧记
2019-11-14 09:32:21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王莉彬

长春新区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树立“严格执法是基础、文明执法高要求”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通过创新城市管理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机构、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实现城市面貌及环境卫生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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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城管协调工作机构

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经过多轮整合调整,构筑了“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区、乡(镇)、街分级负责,以街、乡(镇)为主,社区为基础”的大城管格局。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协同,街、乡(镇)、社区联动,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格局。

深化改革创新

建立城管综合执法机制

长春新区下辖4个开发区,按照“统一法规、统一建制、统一管理”要求,整合园林绿化、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等行政执法功能和城市管理资源,城管执法步入责任主体明确、执法管理规范的良性轨道。

长春新区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从城区主次干道、出入城口、商圈市场等重要区域入手,改善环境、优化秩序、提升品质,垃圾处理、常态维护、拆违控违、渣土治理等工作亮点纷呈。长春新区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环境卫生整治方面探索出适合自身的道路。

加强顶层设计

建立部门立体联动机制

针对街面、道路问题涉及部门多,特别是各部门“视而不见、见而不办、办而不好”现象,长春新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将区级部门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到实处,将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要求定期向分管领导通报,以便督促整改。

落实领导干部网格化包保管理制度,建立“微城管”工作交流机制、城管问题举报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城市管理市民互动交流机制等,做到多元发现、多方联动、多方处置,切实把问题管理起来,真正实现多部门立体联动执法。

建立考评细则

树立客观公正考评体系

城市管理委员会对考评细则、考评内容高度重视。

坚持考评方式客观综合。政府部门考评侧重于专项工作体制建设,社会评价综合了市民群众及媒体多方意见,进一步考虑以第三方参与测评的方式,有效避免政府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

考评标准既兼顾城乡及各开发区区域性发展差异,又体现“绣花”精神,精细到路面尘土计量、污物及乱贴乱画具体数量。

考评过程公开公正,注重日常考评,严禁季度末到乡(镇)、街、社区集中考评增加基层负担。

考评导向突出问题整改时效,不以经济基础论高低,让乡(镇)、街、社区心服口服,树立了考评权威。

长春新区下一步将结合“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持续探索,不断创新,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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