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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租房可落户
2019-12-03 10:05:27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刘 邓

海南省海口市近日开始实施省内外居民落户新政,明确租房居住在海口的省内外户籍居民可落户,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落户新政实施后,省内户籍居民在海口城镇社区(含城区、建制镇的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省外户籍居民,取得海南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海口城镇社区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随迁;取消办理夫妻投靠业务中“市外夫妻投靠需结婚登记满一年”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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