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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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自贸区(港)需求 积极打造一流法治政府
2019-12-04 11:18:18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力适应新时代,牢牢把握法治机关建设主线,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守法,狠抓法制教育培训、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打造一流法治政府,并取得良好成效。

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实行全程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和降低风险,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基本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的制约权力的“笼子”,铺设了制度的“雷线”。一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程序。对全厅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行政检查事项流程图进行梳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制度等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504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细化和修订,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二是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事项办事指南汇总》、《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事项流程图汇总》,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三是加快理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2017年12月20日,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明确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务、林业、生态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8个领域200项行政处罚事项划归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编制印发《海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格式文书及使用说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五是建立健全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全面强化教育培训

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为较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努力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标准,全面强化法制教育培训,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一是坚持厅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守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坚持学习政策法律制度,先后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政策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形成厅领导率先学法、带头普法、自觉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制定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全面部署稳步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以推进法治为重心,扎实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培训。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厅每年举办各类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培训约16期,参训人数约3000人。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严格执行规范程序

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和各项规范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一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健全厅长办公会议、厅党组会议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近年来,每年召开厅党组会约30次、厅务会约20次,每次重大决策都邀请省纪委纪检组有关人员参会,全厅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坚持民生事项广泛征求意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各项行政举措得民心、顺民意。三是坚决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对拟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通知通报、合同文本等,就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审查,做到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厅办公室不予核稿,厅领导不予签发,给“任性”行政决策戴上法制化“金箍”,建立“防火墙”。四是按时报备和公布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及备案登记制度,全厅规范性文件报备数量每年约20件,备案登记率达到100%,排名一直位处省直机关前列。

加强督促检查

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将督促检查贯穿全厅工作的全过程,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2015年全面投入使用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房屋建筑工程从科研立项到验收备案各环节监管全覆盖,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多位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广泛开展行业检查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扰乱市场秩序、阻碍行业发展的重点问题,每年制定实施年度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如,对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并在《海南日报》等媒体上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严格执行《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规范执法流程、案卷制作、归档管理,督促加强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内外监督机制

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的基础和能力

积极探索内外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新时代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基础和能力。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依法公开、规范全面、为民服务原则,不断完善厅门户网站和厅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和功能,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如2016年度公开政府信息190余件,制作发布“美丽村镇”图文专题42期,全年总浏览量超过10万人次,厅门户网站荣获年度海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价二等奖。二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督查指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三是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始终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渠道,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2016年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9件均已依法审结,决定撤销4件,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2件(1件审结决定维持、1件已审结决定驳回)。在实践中,坚持协调和疏导相结合,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降低行政诉讼风险。如2016年3月,在集中受理8件某县因征地引发的“拆违”行政复议案件后,从侧面了解到还有约1000户群众存在类似情形,可能引发大规模行政复议案件,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经过集体研判,找出本次纠纷的焦点问题,委派有关同志现场明查暗访,并通过反复同该县政府沟通和协调,最终推动该县政府在征收安置方面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一定程度上满足群众需求,较好地缓解了矛盾冲突,有效减少了案件受理量,降低了行政诉讼风险。四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协调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如2016年度,全厅行政诉讼案件3件,出庭应诉3次,无败诉案件。同时,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如厅主要领导率部拜会省高院主要领导,专题商谈全省法院系统支持和配合推进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并制定实施《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活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实现了在法治框架内协调多方诉求,凝聚了最大共识。此外,会同省高院建立重大案件协调、重要会议列席、重大活动参与等制度,实现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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