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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9-12-04 11:27:47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近年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切实保障依法行政

在国家政策法规框架下,坚持问题导向、急需先立的原则,加强前期调研、注重立法设计、严格立法程序,稳步推进地方立法。目前有《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9部政府规章,形成较为完备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法规体系,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制遵循。目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围绕城市提升、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关于加强主城区“两江四岸”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的决定》《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优化运行机制。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将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纳入必经程序,提高制文质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统一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文书,梳理流程,明确节点,制定操作手册,进一步健全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内外部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对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审核范围、标准、程序和内容。开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案系统,实现执法文书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案件进度实时跟踪、超期案件及时提醒。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等10项抽查事项,在房地产开发、建筑管理、勘察设计等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100%覆盖。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将检查结果推送至“信用中国”,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大格局,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部门提高执法效率。三是推进综合执法。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逐步将住房管理、建筑管理、质量安全等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统筹加强监管,形成执法合力。推进质量执法、安全执法常态化,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作出处罚的案件无一被撤销。四是增强执法用法效果。定期组织地方法规实施情况评估,配合市人大开展了城市管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执法检查,确保法定要求执行到位。全面推进大执法大整治常态化,市场秩序持续改善。

做好复议应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经办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庭审等制度。根据具体案情,加强对重点复议应诉案件“一事一议”和全过程跟踪办理,分析研究争议焦点、全面掌握关键证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针对情况复杂的案件,借助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的专业力量,通过“充分取证、把握风险、合理建议、依法决策”,汇集各方智慧,提高办案质量。结合复议应诉过程中发现的工作漏洞和瑕疵,认真汲取教训,及时改进工作。强化风险防控,针对房屋征收、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矛盾,重点防控行政行为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办理时间超期等风险,做到有效预防,依法化解。

推进学法普法常态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开展系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二是推进普法常态化。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注重从身边人、身边事发掘典型案例,结合“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行业法律法规,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农民工宣传日活动”等宣传载体,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构建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法制宣传工作格局。

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实行清单管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对332项行政权力,从权力类别、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相对人维权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动态调整,实现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4项要素在市、区县、乡镇3级统一),统一纳入网上运行。制定房地产开发、建筑管理、勘察设计行业等重点领域市场行为负面清单,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编制了审批服务指南和审查实施细则,细化30余个具体指标,建立健全事项、流程、服务、场所建设、监督评价“五位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实现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各环节标准化。开展集中审批,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组建成立了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有许可和办理事项全部由服务中心统一接件、受理和出件,做到“只进一家门、办理所有事”。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大力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网上办事覆盖率。三是切实推进简政放权。坚决取消、调整、下放权力,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6项减少到23项,向区县下放审批事项14项,切实解决放权不协同不配套的问题,减少相对人在市和区县“两头跑”。将二级房地产资质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28项市级权力下放至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开发区,增强开发区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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