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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经营性收入如何“收得清、花得明”
2020-01-02 13:47:09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唐 弢 荆淮侨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某小区业委会拿出120万元经营性收入,给业主们分红,引发社会各界热议。一些人认为,经营性收入属于全体业主,理应取之于民,“还”之于民;另一些人则表示,应该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小区停车费、电梯间广告费、活动场地费等经营性收入也在逐年上涨。如何管好这笔账,既关系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体现了社会基层的治理水平。

小区经营性收入易成“糊涂账”

在城市商品房小区中,两笔钱关乎公共利益:物业维修基金和经营性收入。

以此次分红的杭州市某小区为例,120万元是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一部分来自商铺租金,一部分来自地下车位租金。在小区业委会梳理了去年1月到10月财务收支情况后发现,本阶段结余138万元。

近年来,小区经营性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有些小区商铺租金不菲,多数小区地下车位、电梯和户外等公共部分的广告位更是抢手。”杭州市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说。

随着小区经营性收入水涨船高,收入处置成了敏感话题。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对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一方面,业主需要知道收入情况以及用在何处;另一方面,业主也要了解和判断收入使用的合理性。”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多数业主并不知晓小区经营性收入以及使用情况,“有的小区管理比较严格,同时有业委会监管。更多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常将经营性收入装进‘自己腰包’,从不公示。”

小区经营性收入监督乏力

业主不知情,社区没权力,小区经营性收入成为众人看不到、管不着的“灰色地带”,也成为业主、业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焦点。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经营性收入“管理账目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但是账目的公布方式以及公示时长并没有明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小区经营性收入公示缺失、信息不对称等现象仍然存在。虽然经营性收入分配和使用的决定权在业主大会,但实际召开难度很大,许多小区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监督。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张涛表示,该市小区经营性收入采取银行专户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使用不透明的问题。很多城市目前尚未采取这种办法,小区经营性收入大多存于物业服务企业子账户并由其代管,从而造成大量纷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小区经营性收入应从公共角度考虑,“业主大多担心经营性收入被挪用,关键在于做到收支明晰。经营性收入可通过服务体现,比如为小区公共活动提供经费支持等。”

用机制捆牢“钱袋子”

一笔小区经营性收入,反映了基层治理的大课题。专家认为,要管好这笔账,就必须形成规范高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各地也在围绕这一方向积极探索。去年年底,《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通过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用专门的章节规范业主共有资金,从管理、使用、公开、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此前,《杭州市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也已出台,要求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把每月经营性收入项目、金额、摘要等录入官方平台。业主经实名认证后,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所在小区经营性收入情况。

在小区经营性收入使用问题上,张涛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涉及消防、电梯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6个领域不受限制外,维修基金使用需业主总数和物业服务面积达到“双2/3”同意的比例时才能使用。使用经营性收入则只需要“双过半”,相比维修基金可操作性更强。

为此,杭州市在《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试行)》中明确,原则上,小区经营性收入一半以上应当用于公共部位、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最大程度地限制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发钱”,从而影响小区后续运行。

广州市也在制定相关规定时,引导经营性收入投向维护,同时积极探索与商业保险合作,帮助小区建立起市场化的保障措施。“面对更长远的小区维护工作,在使用业主共有资金时应更加慎重。”张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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