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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规定新建4层以上商品房保障房应安装电梯
2020-01-08 13:33:40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蒋成 杨欣

贵州省首部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贵州省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起正式施行,规定新建4层及以上的商品房、保障房应当安装电梯,新建12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得少于2台,其中应当设置1台能使用医用担架车的电梯。

近年来,贵州省在用电梯年均增长率达24.08%。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电梯保有量114418台,其中使用十年以上的老旧电梯8109台。随着电梯保有量的不断增多,为了有效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遇到的老旧电梯更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时限不明确、住宅电梯管理矛盾突出等问题,贵州制定了《条例》,对电梯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电梯的使用、维保单位和管理责任、住宅电梯使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强化了电梯质量的源头把关,规定电梯选型配置要与建筑结构、使用要求相适应,并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保障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需要,同时电梯整机质量保证期从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得低于2年。

《条例》鼓励采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电梯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安全追溯体系。《条例》要求设立固定电话作为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主城区抵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其他区域不得超过1小时,对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用于公共服务的电梯应保证其长期开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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