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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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推进环卫事业发展
2020-04-16 11:46:0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


应对疫情主要采取的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卫作业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投入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保障城市整洁、守护公众安全,取得了重要成绩。特别是广大一线环卫工人,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精神,沐风栉雨、尽职尽责、勇于担当、不辱使命,成为疫情中的“逆行者”和城市中的暖人风景线。据统计,这次疫情发生以来,全国180万名环卫工人在岗率达到90%以上,往年同期这个水平在80%到85%,其中湖北省全天作业环卫工人超过8万人。

针对疫情,我们及时和地方的环卫主管部门沟通、和作业单位交流,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是督促大家及时调整作业规程、调配作业力量、调整清运路线,对于生活垃圾量产生少的地方的环卫工人,可以去支援其他岗位的环卫作业。

二是加大对环卫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日常消毒杀菌、增加生活垃圾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安全得到收运和处置。

三是严格对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进行分类监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要求,对医疗机构和首诊隔离点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垃圾进行管理,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专人专车单独收集,并直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及时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四是做好对环卫工人的作业防护。一方面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及时沟通协调争取资源,两个部门都十分理解和支持,他们指导各地通过加强属地调配,把环卫工人和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等一起列为优先保障的群体,这对解决环卫工人的防护和消杀用品短缺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会同地方环卫协会,摸清需求、寻找货源,做好捐赠物资的对接。

做好废弃口罩和公厕管理

针对大家都十分关心的废弃口罩收集处理问题,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督促地方对这个问题做了预案,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分类分区域管理,重点区域可以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确保安全及时对废弃口罩进行收集转运处理,缓解群众担忧情绪。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就是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点产生的废弃口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产生的废弃口罩严格落实无害化管理要求,要求专人专车单独收集并直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及时处置。对居民小区、办公场所、商场产生的废弃口罩可以继续作为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进行收集转运,但要加强对投放和收集设施的消杀工作。对含有口罩的生活垃圾进入焚烧厂以后直接投炉焚烧,避免二次污染。备足环保耗材,密切监测烟气排放情况,确保达标排放。所以在这些环节中基本上不需要人工来进行分拣,这样也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性。当然在这些过程中也加强了对环卫工人的个人防护的要求。

为了防范病毒粪口传播的可能,督促地方加强对公厕的运行管理和粪便的处理工作。全面加强对公厕的保洁、消毒和运行维护。加强对化粪池的巡查、监管,对化粪池、粪便运输车辆和处理设施也增加了消杀频次,对医疗机构的化粪池采取了消毒预处理等措施。北京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6000多座公厕都保持正常24小时开放,消杀频次翻倍,其中王府井、天安门、北京站等火车站和客运站、医院、商场周边等重点区域消杀频次在翻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武汉市环卫部门根据方舱医院需要,共设置了移动公厕1619座。为保证移动公厕的运行安全,防止二次污染,武汉市环卫部门每天出动作业人员90人、作业车辆24辆,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对方舱医院产生的粪便就近集中处理,进行二次消毒杀菌。公厕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都非常严格。

全力巩固城市环卫

疫情防控成果

下一步,各级环卫主管部门应该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环卫各项工作成果、保障各地复工复产、弘扬城市环卫精神、推进城市环卫工作健康发展。

继续做好清扫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各级环卫主管部门应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当地部署,按照标准规范要求,指导环卫作业单位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强化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科学设置人工普扫频次。结合地区实际,继续做好医院、商超市场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清扫保洁,并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对必要点位进行消毒灭菌作业。根据当地复工复产后防疫工作预案,积极有效做好企业园区、公交站点、交通枢纽等复工后人流密集区域的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

严格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根据复工复产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合理调配作业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及时收集、清运、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继续严格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继续对废弃口罩收集、清运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居民日常使用产生的口罩,作为生活垃圾管理,要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

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应督促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焚烧厂等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要进一步规范进入处理设施的各类生活垃圾的检验、称重计量和数据统计,严格禁止医疗废物等进入处理设施。当地党委和政府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做好公厕运行管理和粪便收运处理。应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继续做好公厕和化粪池的日常维护。全面落实公厕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加强化粪池巡查监管。做好对粪便收运车辆设备、处理设施、作业场所的日常维护和消毒杀菌。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粪便处理设施工艺参数,保证粪便无害化处理。

全面推进环卫各项工作

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应增强紧迫感,按既定方案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积极有序推进厨余垃圾等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如期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武汉、北京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督促指导其他各地级城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扎实推进在建新建项目复工开工。各级环卫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摸排本地区各类环卫设施存在的短板,特别是梳理疫情防控期间暴露出的设施短板。要抓住机遇,有针对性地加快各类环卫设施建设,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和焚烧填埋等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等。要对全部在建和新建环卫设施项目建立项目台账,细化项目规模、工艺、投资、开工时间等内容,配合有关部门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及早复工开工,扎实有序加快建设,为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多做贡献。

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经验,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建立渣土堆放场所常态化监测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建设,规范作业管理。加快建筑垃圾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再生产品应用。35个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试点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切实关心关爱

一线环卫工作者

继续做好安全防护,适时启动休息调整。各级环卫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完善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管理和粪便收运处理等工作的流程规范,指导督促环卫作业单位不折不扣执行。要督促指导环卫作业单位根据环卫作业量的变化,加强力量统筹、做好生产调度,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长期在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高负荷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要加强人文关怀,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千方百计做好一线环卫工人的饮食调剂和休息保障工作。开展必要的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一线环卫职工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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