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洛阳市出台财政支持意见,明确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财政补贴。
据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书政介绍,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拆迁改造计划的4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已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享受电梯补贴的,将不再享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洛阳市委市政府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列入2020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着力推进实施。
据了解,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的原则,采取“事后申领、集中拨付”的方式推进,补贴时间有效期为3年。其中,中心城区补贴比例为20%,市、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最高每台补贴10万元;各县(市)和吉利区的财政补贴标准按最高每台8万元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