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城乡统筹 注重源头减量——《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0月实施
2020-05-15 14:47:4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成和军

海南省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去年年底出台的《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标准体系”;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共同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目标。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不仅是贯彻国家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也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和推动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

在此背景下,出台条例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2019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上海、江苏、福建等地区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已进行立法的上海、福建等省、市的做法,起草了《条例》初稿,并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相关单位和市、县及公众意见。

政府主导 城乡统筹

《条例》共8章、60条,指导思想主要突出了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属地负责、循序渐进”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二是总结经验、广泛借鉴,对海南及其他地区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政策和措施方面积累的成熟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和借鉴;三是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条例》解决相关问题和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明确了海南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标准进行分类。同时,明确生活垃圾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特点和处置利用需要进行调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不同区域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农村生活垃圾无法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可以结合垃圾成分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投放。

按照《条例》,省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其职能履行管理职责,协同实施《条例》。

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综合考核制度、将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条例》相关规定旨在促使群众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公共建筑应配套分类设施

注重源头减量

《条例》规定,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制订和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住宅和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或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

除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配置应当与源头分类的要求相匹配外,《条例》还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的相关条件及其责任。同时,对大件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装修垃圾等特殊生活垃圾处理提出了要求。

《条例》还结合海南实际,对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集贸市场、超市、物流企业、餐饮服务场所、党政机关等主体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限制过度包装及使用环保材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循环利用和资源节约。

网友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