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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养犬 擦亮城市名片——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养犬行为侧记
2020-05-18 10:43:18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孔 杨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饲养宠物犬已成为当下人们的一种生活时尚与乐趣。不过,这种时尚与乐趣的背后,却使公园里、小区内狗粪随处可见,狗叫声声入耳。此外,一些大型狗、流浪狗还会对人们的出行安全带来一定威胁,邻里之间为养犬而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随意、任性养犬成为现代城市的一种“流行病”。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铁腕整治规范县域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呼吁人们遛狗带上“文明袋”、牵好“文明绳”、做个“文明人”,同时重点从“倡”“治”“规”“查”四方面综合施策,有效促进了居民文明养犬,有力推进了文明城市建设,使长兴县“全国文明城市”这个名片更加靓丽。

倡导文明养犬

达成广泛共识

为擦亮长兴县“全国文明城市”的名片,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一是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兴县中心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让居民明确饲养犬类条件以及养犬类别,做到对所养犬类自觉防疫、登记;了解养犬、携犬外出需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切实做到规范和文明养犬。二是发放《文明养犬,给市民的一封信》,倡导居民文明养犬,共建人犬和谐共处的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和谐的美好家园。三是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通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人们对文明养犬有了较高认识,许多居民在文明养犬承诺书上签名。四是举办“请你来协商·民情恳谈”活动,组织县政协委员、部分群众代表围绕“文明养犬”展开大讨论,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形成文明养犬共识;同时呼吁广大民众,少一些随意、多一份规范,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少一些放任、多一份管理,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集中专项整治

告别养犬陋习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文明养犬的生活陋习,纠正人们不文明养犬的思想行为,展开集中专项整治,让人们告别不文明养犬行为。一是营造告别养犬陋习的强大氛围。协调县新闻宣传、农业、卫健以及街道、社区、学校等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单位、小区电子屏、展板以及微信平台,全方位营造文明养犬的强大舆论氛围,让居民知道携犬出户不用牵引绳是违法行为,携犬人对排泄物应当立即予以清除,让人们树立文明养犬的思想意识,主动告别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二是对所有饲养犬进行免疫和挂牌登记,建立管理档案。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由专职执法队员对其所牵头管理辖区内的犬主、犬只及其防疫情况进行登记,给宠物狗发放“身份”牌,对养犬人发放相关养犬管理手册。三是堵住漏点,不留死角。专职执法人员对其所牵头管辖区域采取“地毯式”摸排、跟踪追找和蹲点守候方法,对辖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等区域出现的无证犬、流浪犬进行抓捕收容,并予以集中处理。

强化警示教育

规范养犬行为

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实现“规范管理,文明养犬”的目标,根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州市犬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城区居民发布了文明养犬的通告,让居民饲养犬类宠物有了可以参考的标准,对整治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有了法规依据,解决了以往管理犬类没有依据的困惑和难题,从而在较短时间内补齐了城市管理工作短板,实现了城市管理犬类的法规化与规范化。如,以往对城区内携犬出户不及时清除所携犬粪便的养犬者,只能是予以劝导,在有了相关规定后,可以对责任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不文明养犬者有了硬措施,有效遏制了不文明养犬行为,并且对他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进而有效促进了人们生活的文明素养提升,有力推进了城市文明建设工作。

坚持日常巡查

绽放文明之花

为确保城区居民文明养犬常态化,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规范文明养犬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常抓不懈,设立专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犬类管理、日常巡查等相关工作。一是坚持日常巡查,由专职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进行反复巡查,特别对早间及晚间等相对集中的时间,以及公园、小区、菜市场等公共区域,采取重点巡查、集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二是借助监控对公园、小区等公共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设立投诉电话,发现有流浪犬或不文明养犬行为,可直接拨打电话投诉,专职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

三年来,长兴县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了整治与规范,携带犬只外出不束犬链(绳)的现象不见了,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减少了,长兴县城区文明养犬的社会风气初步形成,居民文明养犬呈现常态化,文明城市放射出新时代更加文明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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