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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强化”同时发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2020-07-01 10:16:38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蒋凡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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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红线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7年下降,连续3年被评为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单位。

强化体制保障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组成员担任副主任,按照分管工作承担职责。由厅党组会议传达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商议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策。厅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重要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学习。

落实条线管理责任。2019年年初,重新制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处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厅内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制度,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肯定。

落实目标考核责任。每年与11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建筑施工、市政运行等重要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制定了指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明确每项工作考核要求,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分层级、分专项、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9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部署了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火灾防范、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等工作,各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均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强化风险防控

全力消除重点领域安全隐患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结合建设系统工作特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防范化解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全力守好安全底线。

守好建筑施工安全底线。针对近年来的建筑事故多发易发事故节点,坚持问题导向,以“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防高处坠落事故、防管理薄弱区域事故”的“三防”为主线,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日常检查巡查做到“四不放过”,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放过、轨道交通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放过、整改闭环不放过”,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要求各地必须掌握工程位置、进度、重要节点等重要信息实时开展排查。每个隐患都确保落实整改措施、督查人员、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并确保整改情况有图像资料备份。排查整改情况全部建档备查,确保整改闭环。

守好消防安全底线。出台《浙江省建设系统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建设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企业消防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审批验收手续办理等开展深入排查治理。2017年以来,浙江省建设系统行业领域未发生火灾亡人事故。

守好重要节点安全底线。2019年,在“利奇马”等超强台风影响期间,全省排查建筑工地1.8万次,提前转移人员138万人次,加固起重机械等设施22万件次、围挡150万米。台风影响期间,全省建筑工地无一人伤亡、无一台塔吊倒塌。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三管齐下”,同步抓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地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五个不得”要求,全省近2万个工地未发现确症患者、未发生工地内传播病例,复工复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开复工后,发生了宁波“3·13”塔吊倒塌较大事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起重机械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遏制复工期间事故多发易发势头。

强化基础支撑

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大力建设智慧监管。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召开全省“智慧工地”现场会。2019年年底,全部完成建筑工地工人实名制信息采集、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扬尘在线视频监测平台建设,确保2022年年底实现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扬尘防治以及人员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政府监管、协同执法八大功能。

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为全力遏制支模架坍塌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解决当前钢管扣件式支模架搭设不规范、钢管扣件质量瑕疵等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推广应用工作,要求4米以上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支模体系必须采用工具式支模架。在试点的诸暨市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试点应用现场观摩会,总结提炼试点地区工作经验,提出了到2021年全面淘汰钢管扣件支模架的目标要求。

持续做好教育宣传。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连续16年对事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防范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均制定下发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系列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执法

持续保持安全管理高压态势

监督执法实行“四个一律”,即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安全事故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企业一律按照法律法规顶格上限处罚,处罚结果一律进行社会公示。严格“隐患就是事故”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不良信用信息公示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时间6个月以上。把现场安全管理行为作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参考要素,以此要求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警示教育实行“四个必须”,即对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要求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进行通报警示;必须还原事故发生经过、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步改进措施;必须就地召开事故现场警示会,辖区内所有企业、项目部到事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必须将每起事故做成警示教育片发至各企业和项目部进行全员警示教育。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列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

建立安全生产通报与警示约谈制度。2017年以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安全生产通报与警示约谈制度,每月通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对形势严峻地区下发警示函,对事故多发主管部门和企业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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