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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4+2”模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020-07-28 14:15:50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谢忠春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老旧小区的各方面条件与日益完善的城镇小区相比,基础设施较薄弱、配套不完善,已成为当前城镇化进程中迫切需要改进的环节。赣州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有效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使老旧小区也能变身功能完善的“美丽家园”。

(一)坚持规划设计,科学有效推进。赣州市坚持规划设计引领,紧密结合中央、省老旧小区改造要求,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一是精心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设计导则》,其中章贡区提出改造决不走大拆大建、破坏传统的老路,必须科学规划、内外兼修,制定了《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以及《背街小巷示范片区综合改造提升方案》。在开展小区改造规划设计时,章贡区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设计方案评审会,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按照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城市要求,突出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历史文化名城底蕴,高品位、高标准开展设计工作,保证了各设计方案与各示范片区主题的高度契合,做到小区改造接地气、有特色。二是吸收背街小巷改造经验,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责任规划(建筑)师制度,充分发挥本地规划设计技术力量,实行“三个一”配置,即每个县(市、区)安排1家以上建筑设计乙级以上单位对口技术指导,安排1名建筑设计单位分管领导开展挂点帮扶,每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排1名责任规划(建筑)师对口服务指导。

(二)明确改造技术要求,编制技术导则及图集。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原则,赣州市于2019年底在全省率先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及图集》,在吸收《江西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成果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印发公布。《导则》针对老旧小区的规模及条件不同,分类采取“1.0”版到“4.0”版不同改造模式。对于规模较小的老旧小区,主要采取“1.0”简易改造模式,对小区实施“七改一拆”(即改水、改污、改电、改路、改气、改线、改面和拆除违章搭建);对规模中等的老旧小区,主要采取“2.0”改造模式,在“七改一拆”基础上增添必要基础设施;对连片的老旧小区,采取“3.0”改造模式,增添居家养老、抚幼托幼等公共服务功能,打造精品示范片区;对文化、产业有一定特色的,采取“4.0”改造模式,融合文化创意、养老托幼、社区治理等综合服务。

(三)尊重群众意愿,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点菜单”和“评菜单”新模式。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摒弃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改造模式,以社区为单位,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组织作用,由社区根据居民意见,对迫切需要改造的要素及设施自主选择,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实施“改造尊民、改造听民、改造靠民、改造问民”。一是小区“改不改”,由群众说了算。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时,要求小区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通过业主委员会收集全体居民意见后,方可纳入改造计划。二是小区“改什么”,听群众怎么说。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时,围绕“基础设施、居住环境、服务设施、房屋建筑”等版块,重点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配套,主动征询居民意见,提供包含具体要素及设施、造价、补助类别等内容的改造菜单,请小区居民“点单”;形成方案后,规划设计方案须征得小区内2/3以上住户的认可,方可组织实施。三是小区“改造效果”,看群众如何评。改造完成后,提供老旧小区提升评价菜单,组织居民对供水“一户一表”改造等55个指标改造成效进行满意度测评,请群众来“评单”,由群众来打分,让失去光彩的老旧小区,重新焕发出青春活力。

2017年以来,赣州市对全市所有县(市、区)老旧小区进行分批分阶段改造。截至目前,赣州市已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21个,超过3.34万户居民受益;其中2020年所有135个小区已全面进场施工。下一步,赣州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趁势而为、量力而行、主动探索,在实践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加成熟更加宜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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