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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垃圾分类施行多种奖励
2020-07-29 14:56:17    作者:杨建明

《广州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施行,有效期为3年。3年内,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将获得通报表扬、奖金等奖励。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分类投放.jpg

根据《办法》,广州市将每年开展一次奖励工作,奖励1000个单位、2000户家庭以及3000名个人。因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被处以行政处罚的单位、家庭(成员)或个人,3年内不得参加评选。

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各界,鼓励先进,形成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获得新进展。

自2019年以来,广州市全市8369个居住小区已全部完成楼道“撤桶”定时定点投放工作,“楼道撤桶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每日1.554万吨,生化处理能力超过每日4000吨,形成了“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垃圾处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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