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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律武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症”
2020-08-21 13:36:40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鹰 远

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从根源上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是厘清谁应给钱、给多少钱的分配问题,还是一个确保劳资双方权责对等、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治问题。

所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强化责任、细化落实,让制度的篱笆越扎越密、越扎越紧,才能在实践中压缩恶意欠薪的空间,让“护薪”行动更有力、更有效。

例如,2019年海南省要求农民工实名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民工通过系统每日进行考勤的更新率达到80%以上。但海南省在检查中发现,目前仍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及时安装实名制信息化设备,特别是工人不使用系统进行登记考勤现象十分普遍。对此,海南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未安装、未认真使用实名制系统进行登记考勤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这些具体措施,增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力度。

毋庸置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不能采取突击“算总账”的办法应付考核,而是应该把劲儿用在平时,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因地制宜抓好政策落地、完善具体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相信在法律责任机制的倒逼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者将失去腾挪空间,欠薪行为可以得到有效制止。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想彻底根治欠薪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深挖现象背后的深层问题,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以制度代替突击,以“护薪”取代“讨薪”。一方面,治理欠薪过程中要关注拖欠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其设立工资保障金,制定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对建筑、餐饮、加工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等。另一方面,防范欠薪更需把治理关口前移,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政府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总之,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需要政府担起更多责任,对事后追讨和事前预防双管齐下,改变导致欠薪的体制性问题,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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