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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点燃困难群众新希望
2020-09-09 10:09:2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陈 剑 韦国梅

“多亏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前后一共花了7.4万元,其中,危房改造政策补贴2.2万元、村里补助2.47万元、个人只拿了2.73万元,就让我有了漂亮的新家。去年,村里帮助我搞起家禽养殖副业,不但顺利脱了贫,日子也一天比一天红火。”8月14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金南镇南宫村村民徐善林满脸笑容,向前来复核农村危房改造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他的幸福生活。

徐善林患有慢性疾病,妻子也长期服药,儿子正在上学,一家三口曾住在20多年房龄的砖瓦房,墙体已经出现裂缝,房里“大雨大漏、小雨小漏”。在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下,村委会对其原有3间正房和2间厢房进行了原址重建,原先的砖瓦房变成了结实牢固的砖混房,内外墙也粉刷一新。住房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徐善林一家非常满意。

拥有一套安全住房,不仅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更将点燃困难群众对生活的希望。在金湖县,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为做好这项民生工程,该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以来,金湖县先后向中央财政争取资金6893.24万元,改造农村危房6492户。随着项目逐年实施,这里的危房越来越少,农村贫困人口的危房变新居、旧房展新颜,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倪旻介绍说,为了让党的好政策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当地把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建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镇街协助的责任体系,把任务明确到镇街、村居主要负责人,规范申报程序、面积管控、质量管理、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做到应改尽改、不落一户。

为让群众放心,金湖县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主动公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村民代表评议结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三级公示制度,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级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县级审批”的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严把危房等级核定关,实行专款专用,对公示审核无异议的农户,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到位,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

农村危房改造是民生工程,更是良心工程。如何把住质量安全关,让群众住上放心房?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农村危房改造缺乏技术指导、质量难以把控等问题,主动发挥职能优势,联合属地镇街,组织本地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帮助贫困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建设改造,同时组织建管、质监、市政等专业人员,对房屋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等关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该县还成立督导专班,对危房改造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开展动态督察,随机对危房改造的公示情况、建设进度、资金拨付等跟踪问效,补齐薄弱环节,让困难群众真正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随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在金湖大地上,昔日破旧的房子渐渐消失了,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宽敞明亮的新房。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沈华东介绍说,下一步,他们将与民政、扶贫、残联等建立协作机制,及时掌握新增4类重点对象情况,对确认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立即启动改造程序,限时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奔小康的路上不让一名群众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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