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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筹划 重点突破——沈阳市创新工作模式推动农村危房改造
2020-09-22 10:00:16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刘参昌

美丽乡村一角

作为建档立卡户贫困户,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柳树乡大冷村村民李百生老两口聊起自家还不满一年的新房时,心里掩盖不住地高兴:“去年,政府给我新盖了三间房。屋顶用的彩钢板,窗户用的断桥铝,外墙还刷了涂料。然后,我还加装了地热采暖,这房子住得可舒心了……”

李百生的幸福感源自沈阳市大力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2012年以来,该市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超过15800户,历年改造总量、投入资金均居全省前列。在多年推动中,沈阳市不仅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还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

沈阳市房产局组织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

建立体系保障有力

制度和队伍是打胜仗的保障。沈阳市摸索建立了一套市级统筹协调、各涉农地区为责任主体的工作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各涉农地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构建机制健全、配合密切、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为加快推进今年改造进度,沈阳市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逐个地区调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派出指导组,深入今年承担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任务的辽中区、新民市逐户走访。每周调度一次改造工作,及时掌握改造进度,对任务较重、推进迟缓、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地区单独调度,督促各地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组织实施改造工作。

沈阳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超前谋划保资金到位

每年年初,沈阳市都坚持提前谋划部署,组织各涉农地区进行排查、鉴定、审批以及建筑工匠培训等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前各项准备。省任务指标一旦下达,立即组织开工建设,力争做到早开工、早竣工,尽早解决农户居住安全问题。

2019年,全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5万元,极大缓解了农村危房改造户的经济压力。

由于危房改造前期资金需自行垫付,许多农户都因资金筹措困难而不愿参加。为帮助这部分农户解决难题,沈阳市各级有关工作人员积极出谋划策。浑南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作人员千方百计为危房改造户筹集、垫付资金,帮助困难农户解决燃眉之急。于洪区、沈北新区、新民市、法库县对无力自行建房的农户,积极协调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组织双方签订协议,采取由施工方先行垫付的方式。

新民市农户金文忠的危房改造前后

危房改造要过“七关”

如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最终成色,沈阳市各地区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辽中区总结出七个“严把”,成为对这项工作实现全过程有效监管的得力之举。

一是严把人员身份关。对于4类重点对象的身份审核,都要经过村委会以及区级房产、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联合确认。二是严把危房鉴定关。制订一套简易的房屋安全等级评定办法,做到准确和心中有数。三是严把审核审批关。危房改造户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和镇街认定并进行公示。四是严把质量安全关。聘请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做项目监理,坚持逐户检查监督,做好检查记录。五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危房改造后,区房产部门与专业机构共同对房屋进行最终验收,填写验收备案表,发放验收证书,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六是严把档案管理关。各镇街做好纸质档案整理,做到“一户一档”,及时准确录入网上平台。七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对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及时准确按户拨付补助资金,对危房改造户提供非本人的银行卡,纸质档案中注明原因并由危房改造户本人签字确认,以保障资金拨付准确。

沈阳市在全市推广辽中区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过“七关”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广泛好评,也为加快推进这一重点工作提供了重要借鉴。

辽中区农户李冶家危房改造前后

主阵地实现重点突破

康平县作为沈阳市唯一的省级贫困县,是脱贫攻坚主战场,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得到了政策倾斜。自这项工作启动以来,康平县共改造农村危房4133户。在很大程度上,农村危房改造帮助康平县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

据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他们全部实行挂牌管理。2018年5月,该县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最低施工标准》。2019年,沈阳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户5万元。康平县随即对《农村危房改造最低施工标准》进行了修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了施工内容,以确保达到每户5万元的标准。

曾饱受冬寒之苦的柳树乡柳树村村民崔新令享受到了新政策的巨大实惠。2020年5月20日,他终于盼来了施工队伍,在原址上顺利建成三间新房。在左右两间新房里,崔新令设计了火炕。今年,他终于能够在新房里过一个温暖的冬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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