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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十年“绣花”硬功夫 垃圾分类惠民生
2020-10-14 14:26:02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张雯雯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以农村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全域覆盖、全民动员、全面推进”的思路,探索建立农户垃圾“三分法”“四不入桶”“五点分类减量办法”,推进源头干湿分离、就地分类减量;以共治为基础,建立垃圾分类“四蓝”体系;从常态着眼,坚持“严管”,做到经费保障多元化、分类运转市场化、监管考核科学化,健全长效机制。

2010年至今,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践行 “户分类减量、村主导消化、镇监管支持、县以奖代投”的农村垃圾分类运行模式,坚持循序推进的原则,从“大家看得见、公众盯得紧、项目推得动、举措落得实”的层面不断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阶段践行垃圾分类

初步探索阶段(2010年~2012年)。通过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立“户有垃圾桶,组有收集池,镇有中转站”的基础设施网络,形成“户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的工作体系,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实现全覆盖。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阶段(2013年~2015年)。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县推进项目,每户配齐分类垃圾桶,建立村回收站;2014年,通过政府自购服务方式,启动全县农村有毒有害垃圾“统一回收、统一运营、统一处置”举措,并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开展垃圾分类暗访检查;2015年11月,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采取政府兜底方式,在全省开展农村有害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示范引领阶段(2016年~2017年)。2016年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村域内取缔所有敞口垃圾池,按照每户两桶、每15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每名保洁员配备一台上户收集车、每个村建设一座资源分拣中心的要求,全面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大力推行保洁员上户分类收集方式,倡导农户源头分类减量;2017年,全县主干道两旁敞口垃圾池全部移出公众视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扩大至46个村。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阶段(2018年至今)。2018年,长沙县按照“全域覆盖、全民动员、全面推进”的思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村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到2019年年底,长沙县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村全覆盖;到2020年年底,全县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全链条无害化、先进专业的处理系统,实现乡镇易腐垃圾基本不出镇、不出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目前,长沙县推广农户垃圾“三分法”“四不入桶”“五点分类减量”办法,努力实现源头干湿分离、就地分类减量。农村地区147个村(社区)全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村,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的新格局。

全民参与把“难事”变“易事”

长沙县通过建立有效的垃圾分类模式,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参与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分类方法、服务队伍、全民参与“三个全覆盖”。

推动垃圾分类方法全覆盖。长沙县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办法,散居农户推行“三分法”,以“一袋两桶”为载体,将有害垃圾单独装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放入不同颜色垃圾桶,按照“四不入桶”“五点减量”的处理方式,倡导源头干湿分离,实现就地分类减量。“四不入桶”是指一皮(瓜果皮)、两壳(瓜子壳、花生壳)、三子(树叶子、菜叶子、扫地屑子)、四内脏(动物内脏)不入桶;“五点减量”是指沤一点、填一点、交一点、运一点、卖一点。长沙县农户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率达68%。

推动服务队伍全覆盖。按照每150户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的要求,配齐1966名农村专职保洁员,推动服务队伍全覆盖。划分服务网格,积极发挥公共区域保洁、有害垃圾收集、环境卫生监督、垃圾分类指导、破坏环境劝导的作用,打通了垃圾治理“最后一公里”。

推动全民参与全覆盖。通过“党建+‘五零’村(社区)”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动全民参与全覆盖。组织村组干部、“三长”(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保洁员、农户开展专题培训交流,引导农户做好第一次分类,切实提高源头垃圾分类正确率。目前,全县开展专题培训近3110场次,覆盖近80%的村民小组,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20.5万份,村民垃圾分类正确率达75%。

“四蓝”体系将垃圾变资源

长沙县以共治为基础,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政民共建县级“四蓝”体系,即“蓝桶”(可回收垃圾桶)、“蓝屋”(二次分拣中心)、“蓝车”(专用收集运输车)、“蓝岛”(垃圾终端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心),实现农户垃圾收集分类化、村镇二次分拣精细化、县级集中处理资源化。

目前“四蓝”体系已覆盖整个城乡区域。以大数据平台为线上支撑,以蓝桶、蓝屋、蓝车、蓝岛为线下体系,以物联网设备为辅助,利用自建的共享型互联网大数据智慧云平台系统,通过用户绿色账户系统、蓝屋管理系统、收运管理系统、分拣处置管理系统等,实现生活垃圾四分类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高效收集、运输和处置。

建立基于地理位置的数据大盘,实时抓取各个环节中的数据,实现各村、镇的数据统计、分析、排行,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提供实时准确的数据支撑,便于对项目的监督与考核。

建设“四蓝”体系,为传统垃圾分类回收提供溯源功能,有效解决了垃圾分类回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改变了垃圾分类回收的生态,推动了传统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市场的转型升级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体系投入成本低,垃圾回收利用成效显著,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全程可追溯管理,紧贴政策和市场核心诉求,易于落地复制推广。大数据云平台可为各村镇进行蓝屋的分布规划,对各保洁员实行统一的模式培训、标准化管理,从而规范其回收行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分类效率,减少环境风险。

健全机制以“长治”促“长效”

长沙县认真贯彻“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指示精神,着眼“三化”建设,实现常态长效。

经费保障多元化。在村民自缴垃圾处置费每户每年30元~6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对每个验收合格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村(社区)补助22.8万元,每年分别按照每户120元、每村3万~5万元的标准安排基础保洁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对有害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分别按照每吨400元和260元的标准奖励保洁员。

分类运转市场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城乡垃圾转运,2015年率先在全省引入再生资源公司负责农村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政府兜底回收处理,先后启动集镇餐厨垃圾、农村大件垃圾、厨余垃圾统一运输处理。

监管考核科学化。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回收信息化监管平台,实行回收线上预约,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让农村垃圾分类管理更加科学、精细、可操作。同时,建立健全月督查、季考核、年总评的考评机制,采用第三方每月暗访,严格进行考核奖惩,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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