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市政部门近日发布消息称,随着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顺利投产,厦门市已具备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能力,这也标志全市原生生活垃圾可实现无害化焚烧发电。
据介绍,新投产的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按照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高标准建设,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500吨,可每天发电70万千瓦时,日发电量约等于2000个厦门市民家庭4个月的用电总量。据测算,该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年可处理54.75万吨生活垃圾,提供约2.5亿千瓦时电,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万吨。
“我们采用的是国际一流机械式炉排炉工艺,配套2台18兆瓦汽轮发电机机组,烟气排放指标优于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负责人说,焚烧炉内始终保持850摄氏度至1050摄氏度的高温,有害物质会分解成简单的无机物,再通过碱性回收、活性炭过滤等多种技术手段,最终气体排放物几乎对环境没有影响。炉渣、炉灰等残余物也由相关的下游企业回收再利用。
截至目前,厦门市已有5座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营,每日生活垃圾处理量约为4350吨。自2018年以来,厦门已连续7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