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李颜强:标准推动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11-11 13:54:27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刘 靖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对于提升产品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至关重要。可以说,标准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人类发展史就是一个不断标准化的过程。

距离我国第一部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标准《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颁布实施已近60年,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综合标准为目标,以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为支撑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标准化建设亟待完善

200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燃气行业第一部全文强制性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同年2月,新修订的《城乡燃气工程项目规范》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城乡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以现行燃气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为基础,以燃气工程的功能、性能为目标,提出了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实现了对燃气工程项目结果控制和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等全生命期的全覆盖。

目前,我国现行包含强制性条款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标准共12项,其中,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7项,涉及强制性条文共计283条、48款。这些强制性条文(款)覆盖了城镇燃气的制气、气源、厂站、输配、应用的各个方面,涉及燃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各个重要环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李颜强表示,尽管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覆盖相对全面,特别是工程建设行业,各领域标准体系已逐渐完善。但仍存在标准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尚不清楚、技术法规体系尚未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缺失、标准与法律法规的关系模糊等问题。同时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体制忽视了标准作为公共物品对宏观管理的处理与职能配置,对促进社会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发展所起到的维护与保证作用不足。

当前,我国标准主要集中在燃气设施、燃气技术及燃气工程建设中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节能环保的要求,法律法规中主要是对燃气行业管理进行的行政性规定,两者之间既缺少相互支撑,又不具备法律概念上的相互联系。另外,现行标准的制定方式、制定和批准程序、法律效力与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差异。

加强法律与标准的联系

日本是世界上燃气事故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其完善的技术法规体系是实现日本国内燃气本质安全的重要保障。日本的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政令、省令和内阁府令。燃气法律和政令中偏重于燃气行业的行政管理和实施程序性内容,而法律和政令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则由省令具体规定,从某种角度说,燃气行业的省令实际起到了技术法规的作用。

李颜强认为,技术法规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和对法律法规的技术支撑,充分反映了技术法规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对于政府管理、规范、行业约束所起到的作用。

技术法规是政府部门依据上位法,为了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技术性规范,根本目的是保证人身健康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共权益。从其实施目的和构成地位来说,技术法规是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属性,与法律法规的效力相同。

为此,我国燃气行业有必要借鉴日本的经验,对现行燃气行业技术标准进行梳理整合,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社团标准的内容范围,尽快制定完善我国燃气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出台我国燃气行业真正意义上的技术法规。通过燃气技术法规实现对上位法律法规的技术性转化,通过技术标准实现对技术法规规定的技术和措施保障,形成我国燃气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互为支撑的技术法规体系。


网友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