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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管理系统推动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改革
2021-01-04 10:53:26来源:中国建设报

湖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堵点痛点难点,推动全覆盖改革、全流程优化、全要素管控,实现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等大幅缩减,切实优化了营商环境。

推进全覆盖改革

实现审批制度和审批系统统一再造

审批制度全省统筹。全省统筹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文件66份,实现“一张蓝图”“多规协同”“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改革举措全省统一,推动“串联变并联”“多审变一审”“事前变事后”“线下变线上”“多窗变一窗”,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的优化和再造。

审批系统全省统建。坚持“将审批制度集成在平台上,将审批管理协同在平台上,将改革举措落地在平台上”的理念,做到“平台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内全监管”,打造覆盖省市县三级、2800多家审批服务单位和5700多名审批人员入驻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功能服务全集成。2020年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截至目前,2020年全省受理审批项目27054个,办结26280个。

“一网通办”全省统联。一是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融合共享。通过关联“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工程审批系统,开放登录界面,统一用户体系,统一审批系统,明确数据共享路径,打造两个平台融合共享的“湖南模式”。二是加快与“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的业务融合。审批项目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赋码后,自动调用“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功能。三是注重工程审批系统与全省专业审批和监管系统联动。实现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融合,赋码端、申报端、审批端、监管端全统一;实现与建设用地审批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消防验收备案系统实时对接,审批行为全程监管受控;实现与项目动态监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湖南”数据共享,推动“审批库”“企业库”“项目库”“人员库”等数据同源、信息共享,形成全方位监管。

推进全流程优化

增强办事企业和人员“获得感”

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实现项目供地精细化。一是印发“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技术方案、数据建库规范、规划差异图斑分析处理技术指南等5个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二是汇集全省所辖14个市州本级、99个县市区的各类规划数据,涵盖6大类、500多个图层,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数据库。三是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审批管理办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新增用地的,立项前须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进行项目用地合规性检测,符合空间规划的进入项目库申请办理立项审批。四是搭建全省统建共用的“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大大压缩了项目审批时间。

项目审批阶段,实现全程审批标准化。2019年2月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先后统一10大类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明确了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计时规则等,全省同一事项或同类项目,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全程审批标准化”。

不动产登记阶段,实现交房交证便利化。一是实行“前置一批”。通过统一名录库、管理平台、技术标准、监管机制,将联合测绘前置到房屋竣工验收前,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二是实行“并联一批”。统一全省联合验收事项、规则、流程和时限,推动环节合并、数据共享等。推动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金融等业务并联办理。三是实行“剥离一批”。压减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取消对搭车性行政管理要求的审查。四是实行“简化一批”。简化土地指标及费用核缴等行政管理程序,加快审批、交易、登记、纳税业务联办和信息互通共享。目前,全省累计有2.7万户实现“交房即交证”,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红利。

推进全要素管控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推动行政审批要素监管受控。一是建立工程审批系统电子监察功能,实时在线监督审批进程,实现“全程留痕、自动预警、责任到人、通报问责”。二是明确工程审批系统中有关审批事项暂停审批计时具体情形及暂停时限规定,并将全流程办理时间再压缩60个工作日。三是每月印发工作简报,通报当前各地审批服务质量,直送各市州主要负责人。每年对各市州改革落实情况开展大督查,全省通报并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四是转变各类评估评价事项管理方式,强化事前服务。组织全省144个工业园区、开发区编制完成554项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动实现由申请后审批转变为申请前服务、由单个项目评估转变为区域整体评估、由企业付费转变为政府买单。

推动政务服务要素帮办代办。一是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业务咨询、报建辅导、出件送达、帮办代办等功能集成。二是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导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全科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要求》等,建立各审批阶段“一次征询”“一单告知”机制,一键解决有关审批事项“办什么”“找谁办”“怎么办”问题,打造线上并联审批与线下“帮办代办”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

推动市政服务要素规范统一。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事指南(试行)》,统一简化优化全省供水、排水、供气、通信、供电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理条件、办理环节、所需资料及办理时限。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建立全省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各地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全面入驻,实现“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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