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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闯敢试 实现零的突破——珠海探索对违建责任人追缴强拆费用机制小记
2021-01-14 10:25:10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岳 海

为切实推进城市违法建设治理,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广东省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指导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探索对违建责任人追缴强拆费用机制,并在高栏港区启动试点,于近日成功追缴强拆费用一宗,共追缴强拆费用23.46万元,实现了该市在追缴强拆费用上零的突破,为营造“违建不如不建、迟拆不如早拆、强拆不如自拆”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涉事违建位于高栏港区平沙镇某小区一层6间商铺,铺内层高约7米,铺主为谋取更多利益,擅自加建混凝土结构夹层,一层变两层,改变了小区整体容貌,严重损害小区所有业主公共利益。高栏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并多次督促铺主限期自行拆除,但是铺主拒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帮助指导区局依法推进案件办理。一是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驻队律师组成的专案组,集体研判案情,明确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对逾期不拆除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并同时追缴强拆费用的工作思路;二是多次现场指导辖区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询问调查、征求专业意见等,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明确了追缴强拆费用的事前告知、事后催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指引,确保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规范、细节合规;四是主动提前与法院沟通交流,做好司法衔接的准备工作。

高栏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法定程序将违建拆除后,积极推进强拆费用追缴工作,及时向违法行为人依法送达《缴纳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费用决定书》,经多次催告和督促,目前共计23.46万元的强拆费用已全部成功收缴。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指导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探索对违建责任人追缴强拆费用机制,统一了工作思路,将实施强制拆除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器具使用费等费用纳入追缴范围,明确了追缴的事前告知、事后催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指引。

此次追缴强拆费用的成功,不仅有力震慑了违建行为,扭转了违法行为人违建成本低的心理预期,同时也彰显了政府执法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追求公平公正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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