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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抓好垃圾治理 建设美丽乡村
2021-01-15 10:17:1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钟 宁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坚持把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作为乡村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期盼的人居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区农村面貌明显改观。

2018年,广西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2017年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938座、村级垃圾处理设施1651处,构建了“村收镇运县处理”、边远乡镇“村收镇运片区处理”、边远乡村“村屯就近就地处理”的体系,在此基础上,突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重心,明确开展“清洁乡村”巩固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长效机制,累计实施超过500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和确保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目前,全区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5%以上,农村保洁员队伍稳定在17万人以上。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部署,广西采取有力举措,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方案编制、技术方案选择等标准。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制定本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目标和年度任务。各县(市、区)按照“一处一策”“一点一方案”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整治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过协调对接,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补助资金约1.63亿元。各地在自治区财政投入基础上,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自国家部署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以来,广西注重加强技术指导,通过集中培训、驻点指导、实地调研、现场督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并组织编制下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南》,指导各地规范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广西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各设区市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列入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考核范围、列入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作为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评估。各地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大考核督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对工作成效好的市县给予通报表扬,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严重、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各种有力举措,圆满完成275个500立方米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并销号。

广西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试点示范工作,将创建全国示范县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积极推进。印发《广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在南宁市横县、玉林市北流市、崇左市江州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4县(市、区)选取1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自治区本级财政计划累计补助资金1200万元,用于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同时,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弃物资源回收网点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点,推进农业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作,不断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村生态循环。承担试点的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印发了当地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横县从全县范围内选出6个村和9个移民村作为试点村,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北流市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在14个试点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宣传和实地考察工作。两地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做法,总结阶段工作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和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与此同时,广西通过海报、板报、宣传手册、横幅、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宣传报道农村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意义、方法和步骤,发放宣传资料约2000份,让村民了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分类标准和具体做法,从而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群众发动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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