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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2021-01-28 10:26:43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兰 浩

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在打造阳光政府、规范执法程序、保障依法行政、推进执法公开等方面狠下功夫,创新“333”工作法,巩固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全过程运行在阳光下。

狠抓3项工作 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分目标领任务,工作有计划。明确各部门、各节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

二是抓系统建平台,融合提效率。依托乌兰浩特市政务网,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在网上公示。利用政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裁量标准等进行公开,做到执法信息公示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抓督查常调度,促工作落实。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有效促进工作落实。

实施3个强化 提供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项抓、基层干部具体抓的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机制,形成层次清晰、工作联动、环环相扣的工作链。

二是强化基础建设,提升业务水平。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班,购置各类执法装备,建设信息采集机房和案卷库,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知晓率,实现了阳光监督。通过微信群向辖区商户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意义,保障广大商户对“三项制度”的知情权。

聚焦3个举措 完善工作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将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深化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梳理权责清单66项,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15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是全程留痕,为执法行为装上“电子眼”。制定《乌兰浩特市城市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设置了办案区,配备视频、音频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置了4个信息采集工作站,执法记录仪实行“谁佩戴,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行政执法案件全程记录内容都及时录入信息采集站,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审核,形成行政执法新格局。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则,明确审核内容,固化审核流程,规范审核意见格式,实行办案人员、法制机构及局领导三级审核把关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流程图》《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聘请2名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形成“执法决定重重把关、执法行为层层监督、执法责任级级落实”的行政执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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