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广西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2021-03-15 09:25:40

“十三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要求,承接了6项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并于2017年开始开展了为期四年的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年提升行动”),以质量投诉热点为治理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从2016年的75.9%提高到2020年的85.4%。

出台相关制度规定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广西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指南》《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工程建设源头监管

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强化工程质量设计通病防治。发布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设计通病防治导则》,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住宅设计中对于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工作,在质量源头上做好设计的把控。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信息化监管。2017年以来,先后建立了“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和“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线下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工作,有效避免现场勘察弄虚作假,实现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全程留痕监管。

狠抓实施过程实体监管

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评价。每半年对施工现场企业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等开展一次评价,评价指标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内容相融合,现场评价与手册推广实施工作并行,评价得分低的企业被列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的重点对象,并计入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与企业招投标挂钩,倒逼企业抓好现场工程质量。

突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指南》,明确住宅工程常见的渗漏水、空鼓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的原因及治理措施。组织编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系列片》,采用标准图集、实物图片、施工视频和照片、字幕和专业配音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产生原因以及正确做法进行生动讲解。近年来,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调查中反映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逐渐减少。

严格开展层级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开展4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对全区所有的市、县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2020年共抽查在建工程469个,发出194份停工通知书和207份隐患整改通知书,对49个项目进行挂牌督办。

突出防范检测弄虚作假

确保工程检测质量

采用信息化手段防止检测弄虚作假。在全国较早建立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制度,通过对检测全过程实施视频监控,有效减少工地外制作假试块、见证取样员不在现场取样和见证、运输和试验过程中调换试件、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有力保障了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持续加强检测行为标准化建设。定期发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统一表格》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测试大纲》,对检测报告格式进行实时修订更新,每年组织开展检测机构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持续推进全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大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力度。督促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区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和建筑用砂专项监督抽测、“质量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抽测活动,对钢筋、水泥、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进行抽测检测,从原材料方面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受控。

畅通群众投诉处理通道

强化社会公众监督

深入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广西自2014年起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是全国最早开展这项工作的省份之一。目前已建立全区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就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和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投诉两个方面开展调查,对于反馈具体质量问题的还要求再入户调查,着力解决用户反映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出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规定》,开发工程质量投诉微信公众号和投诉处理端手机APP,畅通群众投诉处理通道,使群众通过手机就能上传照片投诉住宅质量,同时对投诉较多、存在质量问题较多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全面曝光。2020年,全区受理工程质量投诉2619起,办结2603起,大大增强了社会监督力度,提升了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效率。

加强使用阶段监督管理。修订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擅自变动主体和承重结构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性行为的法律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住宅小区使用阶段的监督管理,确保小区配套道路的质量、绿地率、停车位设置的合理性,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正常使用性能。

供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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