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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印发通知 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服务有序衔接
2021-03-17 10:52:49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郭春光

为妥善做好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的物业承接查验等运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就突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探索试点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力求实施改造与物业服务的有序衔接、顺利过渡。

《通知》指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0日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的共同参与和监督下,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相关建设施工单位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人或第三方机构,对改造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明确各项改造内容的质量责任主体、质保期限和质保方式,接收相关图纸资料,摄制承接查验影像,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并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沟通将改造后的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等设施,分别移交给相关专营单位;明晰相关专营单位管护到终端,并将维修责任单位、服务范围等向业主公示。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按照《关于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要求,搭建街道社区党员干部、业委会党员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党员成员)、物业服务企业党员成员、小区业主党员代表“四位一体”的党建共建工作平台,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改造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同时,鼓励在改造后老旧小区探索开展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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