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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放宽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使用条件
2021-04-01 01:12:5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李 明

“来宜昌做生意后,一直想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业务,但是以前是宜昌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才可以,现在缴存条件有所放宽,非宜昌户籍提供居住证的也可以开户缴存啦……”从外地来湖北省宜昌市工作已两年多的赵女士,想到以后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政策福利就分外高兴。

【画外音】

新修订的《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条件适度放宽,更加有效助力“新市民”缓解住房困难。

据了解,原试行办法自2016年施行后,已为约5000人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为1913人发放了共计8.66亿元的公积金贷款。“虽然原政策在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如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度不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对原有规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宜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在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宜昌户口(非宜昌户籍提供居住证)、宜昌范围内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身份证、受委托银行银行卡4项证明材料,就可以在宜昌中心营业部办理开户缴存业务。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宜昌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城镇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市城镇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0%。对于按时足额缴存且符合贷款相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低利率的住房贷款。购买商品房期房不能提供保证人担保的,可按商品房现房保证金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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