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2021-05-27 20:29:03    作者:沐颜

民法典与人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学好民法典对指导工作实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民法典颁布后,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快速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如,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进施工现场、进生产一线,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海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和“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其他网络媒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相关课程,在厅机关内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照民法典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相关规定,推进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智慧普法,应用云媒体平台、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手段,提高普法对象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动靠前 全方位学习民法典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作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一是厅党组带头学精学透。厅党组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召开民法典专题学习会,邀请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马新彦为全厅干部职工讲授民法典,讲座紧密联系行业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干部职工自主学习,主动学深悟透。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干部职工发放民法典书籍120余本,做到人手一本民法典,自主进行学习。各单位职工观看民法典公开课,有效提高了民法典学习效果。三是多举措学习,打牢理论根基。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选取和工作相关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采取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的形式,推动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民法典知识考试,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民法典精神要义的理解,为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指导工作实践打下良好基础。

丰富载体 多渠道宣传民法典

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宣传载体对民法典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居民小区,通过设置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的出台背景、意义和重要内涵,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针对所属房产交易大厅来往办事群众多、人流量大的特征,利用各个交易中心大厅和局机关LED屏幕播放民法典宣传短片,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在工作过程中向群众普法,宣传民法典亮点内容。

强化责任 使民法典宣传走进基层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进施工现场、进生产一线,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深入社区、商户,宣传民法典,向市民推荐普法微信公众号,倡导市民共同了解和学习民法典。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沿街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对农民工权益、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释法说理,引导群众依据民法典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上下协同 使政策规定与民法典相适应

按照工作要求,对照民法典相关条款,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规定,及时启动“立改废释”工作。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民法典对《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吉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研究和清理,提出了修改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部署学习宣传活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方案》,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将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实施工作,做到全厅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练掌握民法典知识,争当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划分学习阶段 逐步推进学习宣传活动

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分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和常态化学习宣传阶段,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在集中学习宣传阶段,突出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坚持学习教育与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各项业务培训,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常态化学习宣传阶段,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对厅负责起草或者具体实施的12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25份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45份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发现部分内容与民法典精神不符的地方性法规2部,已建议省人大废止;发现与民法典精神不符的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目前已完成修订;未发现与民法典精神不符的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对民法典的宣传融入日常执法、服务和管理过程中,以案普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

丰富形式载体 持续深化学习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巩固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成效。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海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和“法治海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其他网络媒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相关课程。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讲座,集中组织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专家学者制作的民法典公开课,配合做好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治办组织的各类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落实各项既定宣贯任务,指导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举办“民法典与物业管理”大型公益讲座。在厅机关内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大家时时受熏陶、处处受感染。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及时安排部署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有关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厅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责任清单;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印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明确指导思想和学习宣传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督促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同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加强教育培训

把民法典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党支部学习内容,组织党员撰写学习心得300余篇。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教授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解读民法典编纂的意义、体系建构和制度创新,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际,重点讲授了优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等内容。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宣传部举办的民法典专题讲座。

开展学习宣传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普法宣传融入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时宣传解读民法典知识。制作“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典宣传动漫视频并在厅机关办公楼及各业务办理大厅的电子屏循环播放。

开展主题活动

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织厅系统青年志愿者在兰州市山字石社区以及张掖路、中山桥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份,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厅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深入甘肃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座谈,向企业宣传民法典中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规定。针对农村群众务工、婚姻、宅基地等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厅法律顾问在对口帮扶点举行民法典宣讲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推进“立改废释”工作

对照民法典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相关规定,全面梳理《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部地方性法规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4部规章,制定修订计划,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实现与民法典有效衔接做好准备工作。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抓好重点宣讲解读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法治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阐释和宣传解读,突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和情感温度。

突出专业宣传普及

围绕房地产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物业服务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不断改善。结合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学习宣传民法典,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意识。

确保新法入脑入心

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力求全员覆盖、入脑入心。扎实做好《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和实施成效评估,通过新法实施树立法律权威,体现立法成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强化执法全过程公开、公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接长三角,探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机制,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执法全过程,加强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增强法治工作的亲和力,让执法过程成为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过程。

推进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警示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等制度,全面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科学制定学法计划,合理确定学法内容,适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等活动。持续抓好执法人员继续教育,落实学时认证标准。

发挥以案普法功能

围绕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住房保障、绿色建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机制,强化法治工作者在立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辨法析理,做好以案普法工作。

全力推进法治服务

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行业管理需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开展线上、线下“送法到基层入企业”活动,向行业部门和服务对象推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知识。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辅导,组织行业企业法务人员集中培训,实现与基层一线和服务对象“零距离”普法,提高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强化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诚信守法的职业操守。

积极开展智慧普法

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积极应用信息网络、云媒体平台、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手段,提高普法内容、普法对象的精准性和针对性。着力发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新媒体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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